道德教育的理论建构模式

2024-02-09
道德教育的理论建构模式:

当代西方道德教育模式之一。

由美国学者谢弗和斯特朗等人提出。旨在为道德教育教师提供有关道德基本理论方面的帮助。主要内容有:1.什么是价值观。

认为价值观是判断价值的标准和原则,是概念而不是情感;它独立存在于头脑之中,不取决于自我意识或公众的肯定。价值观是多方面的,不是孤立的。2.民主的本质。

认为民主是围绕“尊严”这一核心展开的价值网络,它包括人的尊严、自我决定、理智力、多元性和内聚力。价值观和道德教育的性质与民主的性质密切相关。

如果教师要成为真正的道德教育者,就需要对民主社会的价值的各个方面有一个明确的、透彻的认识。3.民主社会的道德教育。认为民主即是教育的目的,它要求教师要帮助学生从整体上认识到他们个人的价值观,但不是强迫学生接受或向学生灌输某种特定的价值观;教师有责任传授民主的道德标准,但必须用使学生能够相信的标准的合理的方法来做。为此,学校道德教育可采用如下策略:价值观的识别和澄清,即帮助学生在价值观冲突或矛盾的状态下做出合理的选择,超越对价值观的表面认识。

名称概括,帮助学生认识在民主和道德规范方面所应遵循的社会准则,把具体的价值问题放在一个总的法律——道德框架中考虑。价值冲突分析,即教会学生把道德标准以一个连续统一体中合乎需要的程度来处理,而不是看成全有或全无的戒律。帮助学生从多角度进行价值判断,做出合适的决定。

一个合适的决定包括考虑到得到支持的行动策略可能产生的负面后果,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改变个人的思想去支持另一不同的准则。

培养对民主信仰的感情和信念。该模式对西方当代道德教育思想产生较大影响,所论述的问题成为其他道德教育模式重要的出发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