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的德育思想

2024-02-09
赫尔巴特的德育思想:

德国着名哲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家赫尔巴特提出的一套较系统、完整的德育主张。

主要内容包括:1.道德是教育的最高目的。认为:“教育的惟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概念之中——道德”,“道德普遍地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

他具体地把道德教育的任务归结为培养学生的5种道德观念:“内心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公平”。

“内心自由”的观念要求个人的意见和行为能摆脱一切外在的束缚而“受制于内心的判断”,使行动受理性的支配。“完善”的观念要求调节自己的各种意志,作出正确的判断,即用多方面的理智能力加以“内部的协调”。它以认识的全面性为前提,以行为的完善性为目标。

“仁慈”的观念即“绝对的善”,具有这种观念的人能使自己的意见与他人的意志协调一致,避免与他人发生“恶意的冲突”。“正义”即恪守本分,不相侵犯。

“公平”即给善与恶的行为以应有的报应,办事公道,赏罚分明。2.教育性教学观。认为人的心灵是统一的,人的思想、情感和意志是不可分的,因而教育也是统一的。所以明确提出了“教育性教学”的原则。

他说:“我想不到有任何‘无教学的教育’,正如在相反方面,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相反,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3.训育论。

认为训育对于道德性格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

训育与管理、教学相区别,又相联系。按照作用的不同,他把训育划分成6种:维持的训育、起决定作用的训育、调节作用的训育、抑制的训育、道德的训育、提醒的训育。维持的训育可以起到巩固管理所取的效果,尤其是巩固儿童服从的意愿。起决定作用的训育旨在加强儿童决定自己行为的能力与态度。

调节的训育旨在说服儿童,使他们从内心世界的反省中找到自己行为的根源,在行为中保持一贯性。抑制的训育旨在使儿童保持情绪的平静与头脑的清晰,克制狂热的冲动。道德的训育旨在以前4种训育为基础,树立起道德观念。提醒的训育旨在以儿童做出的道德决心及时提醒儿童纠正错误。

上述几种训育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都在于培养“性格的道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