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什么是工作评估的因素比较法?

2024-01-07

    253.什么是工作评估的因素比较法? : 因素比较法是数量化的工作评估,它具有许多变式,而且看来是最为广泛运用的方法。
这方法主要是比较不同工作中哪些工作会有更多的应予报酬的因素,事实上它是评级法的一个改良。在评级法中,主要把工作当作整体来看,然后对他们作出评级,而因素比较法则对一工作进行数次评级,即每次对工作的一个已选择的应报酬因素评级。例如,第一次对工作所需的按能评级,第二次对心理要求评级,第三次对责任性评级等等。然后,把每一因素的评级结果组合成一个总的数量化的工作等级。下面是此法所需的步骤。
(1)获取工作信息。这方法要求有一个细致的、全面的工作分析,先作出总的工作描述,然后作工作的详细的专门化描述,作描述最好是围绕应予报酬的因素,在因素比较中,应予报酬的因素通常是:a、心理要求; b、体力要求;c、技能要求;d、责任性; e、工作条件。
(2)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由工作评估委员会选15到25个主要工作,这些被选择的工作必须能代表研究中的所有工作,同样必须决定所选工作的可接受标准。
(3)对选出的主要工作进行因素评级。现在要求评估者对所选的主要工作的五个因素进行评级(心理、体力、技能、责任性、工作条件) ,这样,评级是建立在总的工作描述及工作专门化描述上的,每个评估者进行独立的评选,然后通过一个见面讨论,以达成对每一工作的级别的一致意见。
(4)把一工作按因素级别进行分配。这一步是因素比较法中比较困难的地方。这时评委要决定如何把给定的一个工作按五个因素进行分配,这和他们对一工作的每一因素重要性所作出的评估有关。
(5)根据对每一个因素所分配的工资,对主要工作进行评级。如对制模工,体力要求占第一位,而对看守人员则处于最后。
(6)对两套评级结果比较,删去被选出的但无用的工作。到这一步,我们已得到对每一主要工作的两套评级结果,一套是从步骤③中得到的原先的级别,它反映了工作中应报酬的重要性; 第二套评级反映对每一因素所分配的工资额。对每一工作的两个级别应当相同,如果这里存在大的不一致性,则那个被选的工作可能是碰巧被选上的。因此,这些工作不能再被当作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