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义心身关系论

2024-01-31

    功能主义心身关系论 :

当代功能主义的发端基于20世纪50~60年代的计算机科学发展,其初创者包括美国哲学家H.W.普特南、J.A.福多和N.J.布洛克等人。

当代功能主义采用计算机隐喻(见机器隐喻)来言说心身关系。对计算机而言,计算程序的运行可以脱离计算机硬件,即两台物质结构完全不同的计算机能够执行相同的计算软件,称为计算功能的“多重实现”。这意味着:①功能本身不同于其赖以实现的物质基础。②功能的实现又依赖于实现的物质基础。当代功能主义进一步论证:功能与实现它的物质基础分别属于不同的层次;功能属于高层次的认识活动,它与认知对象有关,而物质硬件属于低层次的器具,它与认识对象不同;高低两个层次之间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也不是可以还原的因果关系。但是,在实现高层次认识对象的过程中,必须依赖低层次的器具,这种关系就是“随附性”。

根据当代功能主义的观点,心理可以被类比为计算机的运行过程,通过输入、中间过程和输出等计算程序来表达心理过程的意义。也就是说,心理是一种功能,属于高层次对象,身体是实现心理功能的物质基础,属于低层次对象;心理与身体之间不是一一对应或可以还原的关系,而是“随附性”的关系。也就是说,心理状态随附于身体状态,但是心理状态不对应于身体状态,也不能将心理状态还原为身体状态。

当代功能主义的思想基础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关于形式—质料—实体的学说。亚里士多德曾经论证道:形式决定质料,质料通过形式而成为实体;而“把灵魂称为‘形式的所在地’是很好的想法”。即是说,心理是形式的所在地,而形式(心理功能)必须通过质料(身体)才能成为现实。这种观点与中国古代范缜的形神之说基本一致。范缜认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也。”20世纪初,美国心理学家W.詹姆斯提出了机能主义,将心理定义为生理结构的功能,即心理功能是生理结构的自然后果。

功能主义心身关系论避免了取消论简单否认心理存在的错误,也绕开了心身等同论过于强的假设(对因果关系的绝对服从)而可能带来的争议,也没有还原论的逻辑困扰。但是,它将心理与身体看作两种分离的对象(存在),并假设心理与身体分别属于两套独立的因果系统。这会被认为具有一种隐晦的“二元论”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