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谣言的现实路径

2023-09-06
治理网络谣言的现实路径:网民不健康的心态是网络谣言滋长和传播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探讨网络谣言的治理路径,应当从有利于促进培育网民的理性精神、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自律意识加以展开。否则,“谣言止于智者”、“谣言止于公开”和“谣言止于法治”就不能很好发挥其应有的效应。

  一是网民个人要自觉增强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免疫力”。广大网民是制止网络谣言的“最后把关人”,因此要有效地防范网络谣言,最重要和最关键的还在于网民自身要提高“免疫力”,努力将网络谣言消解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为此,广大网民要通过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和积累,自觉培养理性精神,提高对网络信息的鉴别力和判断力。比如,对那些渠道不清、来源不明的信息尤其是涉及政治事件的敏感信息,网民更应理性反思,不为其所惑,也不为其所动,努力从自我做起,不盲目跟风起哄,不给谣言生成、传播和发酵以任何机会。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广大网民还要自觉培养良好的公共精神与平和的社会心态,确立对网络空间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自律意识。例如,在网上发言之前,首先要考虑清楚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时刻不忘自己作为“社会人”的角色身份。

  二是运营网站要主动履行管控网络不良信息的社会责任。目前,大多数网络谣言主要是通过电子公告(论坛)、手机短信、博客、微博和微信等网络媒介进行传播的,所以在培育和提升网民的理性精神和道德自律意识方面,提供各类信息服务的网站必须承担起网络言论“第一把关人”的责任。一方面,各运营网站要大力推进行业自律,积极推广健康网站、绿色网站建设,着力从技术手段上预防和控制各种不负责任言行、色情淫秽等有害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坚决限制或屏蔽不良网站的接入,切实在网络资源源头上把不良信息管控起来,以免误导群众、误伤社会。另一方面,各运营网站尤其是主流网站要大力引导广大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发布虚假信息、不发表不负责任言论,自觉抵制和反对网络非理性行为。此外,各运营网站还要在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制作充满“正能量”的网络节目,为广大网民提供优质上网资源,丰富公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一个绿色美好的网络“精神家园”。

  三是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青少年网络媒介素养的养成教育。青少年是网络谣言的“易感人群”,为此有必要从青少年抓起,将网络媒介素养纳入国民教育,注重培育和提升他们的理性精神和道德自律意识。所谓网络媒介素养就是指在网络社会中的人们了解、分析、评估网络媒介,并以符合法律合乎道德的方式高效率地获取信息、辨别信息、利用信息、开发信息而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在信息多元化的网络时代,提升网民的网络媒介素养是网络治理的根本之举。而个人良好网络媒介素养的提升,离不开持久的养成教育,学校则是教育人、培养人的最重要场所,所以各级各类学校义不容辞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其一,要把网络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之中。学校开展网络媒介素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如何正确认识网络媒介、如何合理选择和接触网络、如何正确理解和鉴别网络信息、如何有效利用网络”[7],但在具体实施网络媒介素养教育时,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的类别和层次,充分考虑受教育者的年龄、认知水平,着重做好教学内容的衔接和授课方法的灵活运用,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安排一些青少年乐于接受、愿意参加的活动形式,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网络行为规范和对网络空间的社会责任意识,从而提升他们的网络媒介素养。其二,学校还要利用校报、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媒介资源,借助讲座报告、展览展示、辩论会等形式,通过对一些网络谣言典型案例的剖析,指导广大青少年安装好“网络心理健康防火墙”,自觉维护好身心健康。   四是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对网络舆论的引导作用。在培育和提升网民的理性精神和道德自律意识方面,作为党报党刊的主流媒体要有所作为。其一,要主动“发声”。主流媒体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话语优势和资源条件,激发网络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使广大网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同时,还要向公众讲清楚网络谣言的本质、虚假性、危害性,捏造和扩散网络谣言的违法性,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化公众对铲除网络谣言这颗“毒瘤”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思想认识,进而形成“造谣可耻,信谣可悲”的社会共识。其二,要增强舆论引导力。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在广大群众中开展文明上网以及如何识别网络谣言的知识普及教育,提高他们对网络信息的解读、批判和使用能力,促使他们在网络环境中从自我做起,不盲目跟风起哄,不造谣、不信谣和不传谣,自觉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其三,要强化“把关”责任。主流媒体要带头规范好自身的信息发布,及时过滤各种虚假信息,加大对编造、传播不实信息的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在杜绝网络谣言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五是科研机构要高度重视对网民心态的学术探究。为了培育和提升网民的理性精神和道德自律意识,进而有效地防控网络谣言,有关高校、社科研究基地特别是舆情监测中心要提供必要的学术理论指导。其一,加强对当前时期网络舆情的动态跟踪,准确把脉网民情绪、社会心态及网络舆论的走势,力争为有效管控网络谣言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其二,将“易感人群”的心理调查和研究置于重要地位,特别是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城市打工者、离退休人员、青少年等群体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力争从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探索出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现实对策。其三,进一步推动对网络谣言的深化研究,努力揭示其形成和传播的内在规律,包括形成机理(即网络谣言是由什么人制造出来的,为什么被制造出来,又是通过什么方式制造出来的)、扩散动力(即哪些因素推动了网络谣言的扩散,又是如何推动扩散的)和传播路径(包含网络谣言传播的渠道、方式和过程、阶段)等,为提高网民的理性精神与道德自律意识以及完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而献计献策。

  六是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网络环境的监管力度。“现有的电子空间以国际互联网为构架,它在性质上是开放的、松散的。“没有良好的‘自律’和严格的‘他律’,就很容易引发伦理问题。”[8]在当今互联网时代,对于网络谣言的治理,如何通过政府部门严格的“他律”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建议政府部门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对网络环境的监管力度:其一,必须坚决打击网络违法活动。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普通网民还是互联网企业,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包括网络谣言,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大、已经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网络造谣、传谣行为,政府有关部门更不能听之任之或是低调处理,而是要予以曝光,并勇出重拳、坚决打击。只有加大对网络谣言的依法惩处力度,提高网络恶意造谣者、传谣者的违法成本,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其二,必须大力加强互联网法治建设。要建立健全打击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将打击网络谣言纳入法治轨道,消除因网络的虚拟性及法律法规的滞后性等原因而产生的造谣者与传播者的侥幸心理。要努力做好网络法制和文明上网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网民正确认识和行使自己的网络言论“自由”权利,真正懂得个人的网络自由权利必须遵守“事实底线”、“道德底线”和“法治底线”,而不能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为代价,从而达成“网络无边、自由有界”的社会共识。其三,必须全面推进网络实名制度。当今,网络谣言的造谣者和传谣者大多是通过匿名方式来发布与传播网络信息的。与任何事物一样,匿名上网也有其两面性。一方面,匿名上网有助于网民表达内心的真实感受和想法,有利于他们参政议政,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匿名上网又使得一些网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削弱,随意发布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络言论,更有甚者在网上恶意造谣和传谣,造成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最典型的莫过于2012年3月“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的网络谣言。因此,要有效遏制和清理网络谣言,有必要全面实施网络个人实名制,以彻底消除造谣者与传播者的侥幸心理。当然,政府部门要把建设性的网络批评建议、监督与网络造谣生事、诽谤等行为划清界限。这就要求我们在积极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同时,必须注重完善和落实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的保护措施,以免顾此失彼。

  总之,要有效地治理网络谣言,就必须在大力加强经济政治层面建设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文化层面的建设,着力提升网民的理性精神和道德自律意识。这对于弘扬社会正气,营造惩恶扬善、明辨是非的社会氛围,从而推动网络舆论的健康运行和良性发展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