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黍

2024-02-18
李伯黍:

【生卒】:1914—

【介绍】:

男,江苏省武进县人。

中国现代心理学家。1929年考入无锡师范学校,毕业后从事小学教育工作。抗日战争爆发后,流亡内地考入国立师范学院教育系,毕业后留校任助教,后辗转至复旦大学教育系、中山大学师范学院任助教。上海解放后,调任上海师范专科学校(上海师范大学前身)任教,1961年被提升为副教授,先后主讲过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

他从60年代起首先在我国从事儿童道德发展的研究工作。在《心理学报》上发表了有关这方面的研究论文。70年代,同他的助手围绕儿童道德判断发展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调查研究。研究在全国15~18个地区开展,涉及:1.儿童对行为责任的道德判断。

其中包括儿童对行为原因和后果的道德判断。

对动机意向和财物损坏、财物损坏和人身伤害的道德判断,对成人惩罚和行为性质的道德判断等研究。2.儿童的道德观念。其中包括儿童的公有观念、公正观念、集体观念、惩罚观念等的发展研究。

3.影响儿童道德判断的外部因素。其中包括短期道德训练对儿童道德判断的影响等研究。这些研究的论文均在《心理学报》、《心理科学通讯》上发表,这些论文已被国内外书刊摘要刊登。

此外,他还发表了一系列论述和评介西方道德认知发展学派的理论和研究成果。

他的研究对建立和推动我国德育心理研究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这些年来,他从事心理学教材的编写工作,与伍棠棣主编了高等师范公共课《心理学》,为我国高等师范公共课心理学提供了第一本教材。

1978年他又参加高觉敷主编的《西方近代心理学史》教材的编写工作。在1983年又参加了《西方心理学的新发展》一书,作为《西方近代心理学史》的续编,担任该书第一副主编。主要论文有:《少年儿童道德行为动机特征的心理分析》(1964)、《国内18个地区5~11岁儿童道德发展调查》(1982)、《少年儿童公正观念发展研究》(1983)、《儿童心目中的惩罚研究》(1984)、《道德发展认知研究的几个问题》(1984)、《小学儿童集体观念发展研究》(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