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适应

2024-04-06
监狱适应:

亦称“狱内适应”。

罪犯对监狱生活由感到不适到逐渐适应的过程。初次入监的罪犯常不适应监狱环境,甚至发生拘禁性精神障碍。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监狱生活经验的积累,罪犯对监狱环境的不适感和监狱环境对机体的不利影响将减少,多数罪犯逐渐适应监狱环境与监狱生活。

监狱适应具有积极与消极双重意义。其积极意义是使罪犯不致因承受过重的心理压力而产生不利于改造的紧张、抑郁的心理状态。只有在一定程度上适应监狱生活,罪犯才会有良好的心境投入改造。

其消极意义是过度的监狱适应会使罪犯产生不畏惧刑罚的反应,习惯监狱生活;还会受监狱环境中消极因素的不良影响,习得应付管教干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经验,使改造活动失去意义。监狱适应可以是暂时性的或持久性的。

持久性的监狱适应使罪犯的人格发生某种变化,形成监狱人格:卑躬屈膝,完全听命于他人,无主见;神经过敏,不信任任何人;产生双重人格等。甚至伴有某些机体内部的生理变化,如生活节律监狱化、性机能抑制,以及某种精神压抑症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