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变量

2024-02-29

    刺激变量 :

主试根据实验目的加以确定并操作执行的实验条件,常指外界刺激或环境变化。例如,研究课文生字密度对学生阅读的影响,生字密度就是刺激变量。在实施实验时,主试一般要对刺激变量给予一个操作性定义,并将其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水平,刺激变量的不同水平即相当于不同的实验处理。例如,生字密度(A)可以根据操作性定义分为四个水平:A1为5:1(即平均5个字中有一个生字);A2为10:1;A3为15:1;A4为20:1。

刺激变量可分为3类:①任务变量。指在实验过程中要求被试完成某种作业任务。例如,辨别快速呈现不同类型的刺激,记忆同时呈现的多个图形,记忆序列呈现的多个数字或词汇表等。如果主试把这些任务作为可操纵的刺激变量,那么这类刺激变量就是任务变量或作业变量。②环境变量。进行实验时周围环境的各种特点可以成为实验的刺激变量。例如,温度、湿度、照明度、时间、噪声、是否有陌生人在场等。在德国心理学家H.艾宾浩斯的记忆实验中,遗忘随着时间的推移,表现出先快后慢的特点,时间就是一个环境变量。③机体变量。被试自身的各种身心特点,如年龄、身高、体重、性别、民族、智力、性格、动机、认知方式、受教育水平等都可以成为刺激变量。这类刺激变量有些可以被主试加以操纵,如完成某种任务的动机,可以通过某种奖惩措施加以改变;而多数被试本身固有的自变量(如性别、民族、性格等),不易变化或变化不大,不能进行操纵或改变,只能通过测量加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