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因侵犯理论

2023-12-25

    诱因侵犯理论 :

起源于行为主义心理学传统,属于社会学习侵犯理论和挫折-侵犯理论的交叉领域。这种理论不关心侵犯的机制或内部准备状态,而是在承认侵犯机制或内部准备状态已经存在的前提下,系统研究将这种机制或内部准备状态诱导为侵犯行为表现的具体因素。

引起侵犯行为的诱因可分为3类:①厌恶性诱因。如暴力殴打事件、言语性威胁和侮辱、生活条件的恶化、目标行为受阻,以及疼痛等负性环境的影响等。这些厌恶性刺激诱因所引起的,是一种泛化的情绪唤起状态,这种情绪唤起状态可以引起一系列不同的反应方式,其中之一就是侵犯行为。至于情绪唤起究竟会诱发哪一种反应方式,取决于主体对唤起原因的认知评估以及主体应对压力的习得反应方式。这可以看作是对挫折-侵犯理论的修正,也是对一般侵犯模型的应用和贡献。②奖赏性诱因。主要是指以认知能力为基础形成的对结果的预期。由于人具有认知能力,可以将尚未发生的侵犯行为的未来结果表征于当下的认知结构,从而构成他当下表现侵犯行为的动机性诱因。侵犯行为的实际结果对行为主体越具有奖赏性,行为主体对这一结果的预期所拥有的侵犯诱发力就越强大,因而他表现这一侵犯行为的可能性也就大为增加。③情境性诱因。包括与侵犯行为有关的各种外部刺激线索。按照美国社会心理学家L.伯科威茨的分析,这类诱因又可以分为3类:一是与愤怒或痛苦等原因有关的对象。这种对象的存在,易于将侵犯行为诱导出来,既可以表现为直接的敌意性侵犯,又可以表现为不同形式的间接侵犯。二是不喜欢的对象。这类对象虽然与引起侵犯的内部准备状态的愤怒或痛苦等原因没有直接联系,但它们的存在,却易于将侵犯行为诱导出来,成为侵犯行为的替罪羊式的牺牲品。三是与侵犯行为的执行有关的对象,主要是指能够作为侵犯行为的工具或武器被使用的各种对象。这种能够作为武器使用的对象对侵犯行为的诱导作用,被称为武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