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互动论

2023-12-24

    符号互动论 :

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G.H.米德在《心灵、自我和社会》一书中勾勒出来的,并经过他的学生充实和发展。

在《心灵、自我和社会》一书中,米德把人特有的、使人区别于低等动物的反思性智力称为心灵。心灵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当一个人有能力向他人同时向自己指出意义时,心灵才“涌现”出来。某甲向某乙指出某个意义,某乙凭借心灵从某甲指出这个意义的姿势(英语gesture,德语Geste,这个概念是米德在德国师从W. 冯特时学到的)中识别出这个意义,这时这个指出意义的姿势就变成了一个“能指的符号”。当然,这里的意义最终是在行为上被定义的,如米德所说,“我们说的话,其意义就是对它的反应倾向。”在识别出意义的基础上,某乙对某甲的反应就不再是一个对一般的刺激作出的反应,而是一个对符号性的刺激作出的反应,或者说,一个符号性的反应,也即一个符号性的互动。米德对自我或身份的研究,乃至他对社会的研究,都是在上述框架内进行的。符号性互动的提出是一种克服(华生式的)行为主义的努力,米德把这种努力称为“社会行为主义”,而最终在行为上定义意义又是对行为主义作出的重大让步。

1937年,H.布卢默在《社会心理学》一文中把米德的理论框架称为符号互动论。事实上,他是将这个理论框架称为符号互动论的观点,将坚持这个理论框架的社会心理学家称为符号互动论者,并将他们和坚持刺激-反应观点的社会心理学家对立起来。1969年,布卢默又在《符号互动论:观点和方法》一书中提出了符号互动论的3个前提:①事物对人们有什么意义,人们就在什么意义上对事物采取行动。这里所谓事物包括物理客体、他人、人的社会类别(如敌人、朋友)、组织、指导性的理念(如个人独立、诚实)、他人的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情境。②这些事物的意义派生于一个人和他人的社会互动中。③这些意义在释义过程中得到处理和修改,人在与这些事物打交道时就会用到这个释义过程。

大约在1950~1955年,符号互动论分化为两个学派:以布卢默为首的芝加哥学派和以M.H.库恩为首的衣阿华学派。除了很多观念上的不同,在方法上,布卢默反对使用定义性概念,反对把人的社会生活还原为变量以及变量间的关系,反对测量和实验,主张对经验世界进行自然主义的、灵活的探索和理论化,他的工作与把意义赋予社会生活的社会思想家不同,然而本质上仍然是理解性的;库恩则主张以常规的科学程序进行研究,他的20项陈述测验(TST)就是在符号互动论框架下对自我这个概念的操作化,其工作本质上是解释性的。

整个20世纪60年代直到70年代中期甚至晚期是符号互动论发展的低谷。此时的符号互动论面临很多批评,其中一个重要的批评是:这个理论框架不够重视社会结构,或者无法充分把社会结构整合到框架中。进一步,正因为像阶级、权力分布这样的社会结构在框架中的阙如,这个理论框架本质上是一种维护现存的政治、经济结构的意识形态。布卢默的学生A.L.斯特劳斯提出的协商秩序理论可视为符号互动论引入社会结构的努力。S. 斯特赖克的结构符号互动论是这个方向上较为晚近且至今活跃的努力,以斯特赖克为首的符号互动论学派被称为印第安纳学派。衣阿华学派乃至芝加哥学派中相对独立于布卢默的一批学者,如E.C.休斯和老一辈的R.E.帕克,通过角色把自我和社会结构联系起来的做法也值得注意。

符号互动论者和相关研究者的国际学术组织是符号性互动研究会(SSSI)。研究会主办有季刊一份,名为《符号性互动》;会内通讯一份,名为《符号性互动研究会短简》(SSSI N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