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答疑的治本取向

2023-07-07
判后答疑的治本取向:判后答疑制度常常被质疑为一种“政治上的冲动”,但笔者认为,这种“冲动”是有其心理学缘由的,从心理学角度看,判决正是这样一个引发当事人心理障碍的“不良刺激”。因此,判后答疑的实质是对当事人的心理关注,其目的并不在于强迫当事人接受判决,更不是阻止当事人申诉上访,而在于对当事人判后正常的心理障碍进行缓解、疏导,帮助其正视判决结果,引导其通过法律或社会认同的其他正常途径表达不服判心理,真正化解社会矛盾,这才是判后答疑存在的价值所在。

  目的一旦转移,制度的定位也应随之而转移。当事人不应作为被说服者,处于人民法院的对立面,而应更多地是作为被帮助者、被引导者;答疑所关注的不是当事人是否会继续给法院、接访部门带来麻烦,而是当事人内心的心理障碍是否得以缓解。在这样的定位下,判后答疑制度才能真正体现出人民法院对于群众利益的司法关怀,在当事人眼里,法官不再是宣判台上冷漠敲下法槌的“终结者”,耐心的答疑说法,至少说明法院对自身利益的关注;细致的心理疏导,至少体现法院对自己情绪的关怀;心理干预手段的运用,至少可以减缓其对判决的隔阂感,增加对判决合理性的情感认同,司法的专业化和司法的亲民化矛盾可以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