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的整体性原则

2024-02-13
教学的整体性原则:

教学必须促进青少年身心整体的和谐发展,这是教学的首要原则。

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在教学中,青少年通过学习,应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各种认识能力、情感、意志、性格和体力的发展,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教学所要完成的这些任务,既有心理的发展,又有生理的发展,既有智力因素,又有非智力因素,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教学应树立整体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为此,首先应把“双基”教学与能力培养结合起来。那种只重“双基”不顾能力发展或只重能力培养而忽视“双基”的观点以及认为学生掌握了知识而能力会自然而然地得到发展的观点,都是片面的。

就能力培养而言,不仅要注意培养学生的一般能力,而且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培养学生在某些学科上的特殊能力。其次,要重视情感、意志和性格的培养,把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结合起来。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情感、意志是通过其认识活动的“折射”而产生的。

教师应把蕴藏于教材中的道德情感,把对科学知识的热爱之情、审美情感和对学生的爱护之情,通过教学活动来感染学生,丰富学生的情感世界。

学生情感的产生又将会成为推动学习的动力,成为形成道德品质的中介。意志也需要在教学活动中逐步培养,而意志的形成又将成为学生学习的精神力量。

智力和非智力因素都是认识的内在因素,二者相互作用,它们在认识中得以形成和发展,并反过来影响认识的进行。再次,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教师应寓教育于教学活动中,在教学中以身作则,潜移默化,使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此外,每位教师都应关心学生身体的健康成长,注意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保证学生有课外自由活动和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