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大纲

2024-02-11
德育大纲:

国家对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品德的基本要求。

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总纲和原则。包括对各个教育阶段德育目标、内容、途径、学生品德评定以及德育领导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实现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学校德育的整体改革,提高德育的整体效果。

1963年开始研究制订。

1983年列为第六个发展国民经济五年期间的科研项目。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了全国统一的《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和《中学德育大纲》(试行草案),同年秋季开学后在部分中小学试行。

在试行的基础上经修订,1993年和1994年由国家教委正式颁发,同年秋季开学后在全国中小学普遍施行。有些国家如日本、美国、泰国等也根据自己国家的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德育大纲,指导学校德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