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教育

2024-01-27
奖惩教育:

集体或教育者运用奖励或惩罚的手段直接施加外在压力从而使行为者(即受教育者)表现出所期望行为的一种道德教育方法。

它的理论基础是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理论。这种方法有下列特点:1.奖惩是教育者或集体针对某个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行为规范而给予的,是在行为发生后作为行为结果的反馈信息直接作用于行为者或受教育者的,是一种主体能觉察到的外在压力。奖励是一种肯定性压力,惩罚是一种否定性压力。

2.奖惩的目的是期望行为者产生符合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的服从行为。奖励从正面诱发服从行为,惩罚则在于制止偏离规范的行为而间接地加强了服从。3.奖惩的效果与行为者的个性特点有关。对于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和意志薄弱的人,奖惩与服从是一种正比例关系,即服从行为概率随奖惩增加而增加;而对那些自制力强的学生,无论奖励或惩罚并不是无条件的均能诱发服从行为。运用奖惩教育要注意以下问题:1.教育情境中奖励的作用较广泛,而惩罚的作用相对有限。

因此,一般主张多用奖励,少用惩罚。2.奖惩的作用都是有限度的。奖励虽对服从有较广泛的诱发作用,但频繁运用将产生“习惯化”效应而减弱其诱发作用;惩罚超过一定限度将引起“逆反”或对抗心理。因此,奖惩都不能滥用。

教育系统中应禁止一切体罚和变相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