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应激理论

2024-03-04

    社会应激理论 :

由F.W.伊尔菲尔德于1977年提出。社会应激理论认为,个体与他人的关系或其他社会环境的改变均可能产生应激。当个体认为某种情境与自己有关,且自己没有足够的资源应对该情境时,应激即随之产生。无论某一事件是真的发生还是仅仅作为一种威胁,若超出个体的应对能力,就会产生社会应激。这类事件主要有:①突发或强烈的、需要个体快速适应的生活事件,如性侵、受伤等。②慢性长期的压力事件,需要个体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加以适应,如离婚、失业等。③每天发生的各种琐碎生活事件,如交通堵塞、争执等。慢性应激会导致一系列的情绪、行为和生理变化,增加罹患心理疾患或身体疾病的风险。

社会应激理论认为,人类作为社会动物,具有维持良好社会关系的基本需求。任何威胁、破坏个体与他人关系的事件均可产生社会应激。这些事件可以发生于小环境如家庭内部,也可发生于大环境如社会等级结构中。因此,社会应激是人类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应激源,对人类的影响远甚于其他应激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