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事件理论

2024-03-04

    生活事件理论 :

美国精神病学家T.H.霍曼斯R.H.瑞希于1967年提出生活事件这一概念。生活事件也就是应激源,即人们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刺激。中国学者杨德森和张明园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生活事件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社会生活的变动,如结婚、升学、亲人亡故等。

生活事件根据性质划分,可以分为正性生活事件和负性生活事件。正性生活事件使人产生愉悦的情绪情感体验,促进情绪向积极方面发展,进而提高生活的积极性,有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如升职、考上大学等。相反,负性生活事件会使个体产生不安、消沉、焦虑等消极情绪情感体验,影响个体的身心健康发展,如丧失亲人、离婚、生病等。生活事件如何对个体的情感反应和行为选择施加影响,实质上涉及个体在面对不同的生活事件情境时,如何进行感受并作出决策和选择。

该理论体系中的主要理论有:①平均/累加模型。来自社会心理学整体印象形成的理论,假设人们对生活事件的集中趋势及生活事件的频率和累加趋势都很敏感。根据这个模型,个体可以将情境中的各种组成进行加权平均,以判断这个情境的趋势。个体对生活事件的反应可能是平均、累加或者两者兼而有之。②峰-终定律。认为人是感性的。个体对一项事物体验之后,所能记住的是感受最强烈的顶峰时刻,以及邻近结束时的体验,而在过程中好与不好体验的比重、时间长短,对记忆几乎没有影响,最终的感受根据顶峰和结束时的感受的平均值来确定。平均/累加模型和峰-终定律考虑了不同强度的生活事件对个体情感和行为的影响,生活事件存在性质、强度、类别等多方面的差异,不同的生活事件对个体的影响也不一致。其中,平均/累加模型描述的是生活事件通过理性的、叙事的记忆对个体的影响;峰-终定律描述的则是生活事件通过感性的、情绪的记忆对个体的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生活事件对个体的影响,除与事件本身的属性有关外,还受个体特征、社会环境、文化背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个体的应对策略、问题解决技能等,均会影响个体对生活事件的反应。有关生活事件的研究还应实现研究方法多样化,使理论框架有更多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