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内化论

2024-02-02

    价值内化论 :

最初见于奥地利心理学家S.弗洛伊德的超我论。弗洛伊德提出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结构。本我遵循快乐原则,一味追求本能欲望的满足;自我则遵循现实原则,努力协调自我与超我的冲突,力求满足本我的要求,同时又不遭致超我的惩罚;超我遵循至善原则,要求个体遵循社会道德规范。本我、自我均是非道德的。由自我理想与良心构成的超我,则是人格结构中最为道德的、体现价值观的部分。它由文化传统和社会道德规范内化而来。儿童出生后将父母的教诲和道德准则内化到人格结构中,使超我从自我中分化出来,逐渐形成自己遵循的价值观。苏联心理学家L.S.维戈茨基关于高级心理机能起源的社会文化论中也蕴含了价值内化论的思想:“在儿童的文化发展中,每种机能都是在两个方面两次登台。首先是社会的,作为一种心理间范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次是心理的儿童内部的心理内范畴……所有高级的心理机能都是社会关系的内化。”儿童通过参与广泛的共同活动,并将共同活动结果内化,获得了有关生活和文化的知识和策略。

价值内化论突出了社会道德规范等外部因素在个体价值观形成中的作用,明确了内化是个体价值观形成的机制,有一定的合理之处,已成为与价值外塑论、内在价值论齐名的心理学三大价值观形成理论之一。但同时,它忽视了个体内在需要、自我选择等内部因素在价值观形成中的作用,因而受到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