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现论

2024-01-30

    突现论 :

突现又可以翻译为突变、涌现等,指在复杂系统中,由低层次的结构组织成高层次的结构时,高层次结构中会出现一些特殊的属性。这些属性是低层次的结构所不具有的,也不能通过低层次结构中所有属性的简单叠加而形成。从系统论的角度对“突现”的定义是:设X为一个具有A组成的CA(X)系统,P为X的属性,则有:①P是A的组合(相对于层次A的组合),当且仅当X的每一A分量都具有P。②如果X的任一A都不具有P,则P是A的突现(或相对于层次A的突现)。

突现论是与还原论相对立的解释架构,是对自下而上的因果关系的否定,即否认高层次结构的属性可以通过低层次结构特征予以解释,高层次结构的属性不能还原为低层次结构特征的组合。

突现论是受到达尔文进化论的促动而产生的。达尔文进化论描述了完全随机变异受到自然选择的作用而发生的渐进演化过程。其中自然选择的观点获得了广泛的认可,但是完全随机的渐进演化则受到很多质疑。有学者通过数学模拟从单细胞生命到人类的演化过程,并指出完全随机渐进演化过程在时间上是不可能的。于是,一些学者强调在进化过程中一定有“突变”发生。1907年,法国哲学家H.柏格森在《创造进化论》中提出一个由“生命冲动”驱动的连续、创造性的进化论假说。在柏格森的基础上,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突现论涌现出一批重要的代表人物及著作:S.亚历山大的《时间、空间与神性》(1920)、C.L.摩尔根的《突现进化论》(1923)、J.C.斯马茨的《整体论与进化》(1926)。他们以“突现”为核心概念,建构了一个包含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连贯哲学体系,并强调生物进化及物理化学系统的演变皆遵循突现规律,即进化过程具有不可预见性、新奇性、整体性和不可还原性等特性。总体上,他们所倡导的突现论的主要观点可以表达为4个方面:①高层次的B具有低层次聚合体A所不具有的性质,并且B的性质不可从A的性质推论出来,也不可以从A的结构中通过任何在A的层次中起支配作用的规则演绎出来。②新关系与旧关系的区别在于新关系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和不可预测性。在它们成为事实而被观察到之前,无从预先被推测。③在高低层次之间存在两种因果关系。一方面,高层次结构由低层次结构组合而成,因而不能脱离低层次结构而独立存在,这就是向上因果关系;另一方面,高层次结构具有低层次结构所不具有的性质,并对其有支配作用,这就是向下因果关系。④突现出来的是新种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