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治疗

2024-01-02

    家庭治疗 :

家庭治疗分支众多,英国人类学家G.贝特森提出的控制论与信息论,为家庭治疗的诞生奠定了最初的理论基础;美国家庭治疗理论家M.鲍恩开创了代际家庭治疗理论;美国J.黑利创立了策略家庭治疗模式;美国S.米纽庆是结构派家庭治疗创始人;美国V.萨提亚等是体验派家庭治疗创始人;意大利M.S.帕拉佐利及另外三位同事开创了系统式家庭治疗模型。

早期西方国家的心理治疗中,为保护医患关系的隐秘性,治疗者一直反对将患者的家人纳入治疗中。弗洛伊德流派的治疗者将真实的家庭排除在治疗之外,而试图揭示无意识、具有投射性的家庭特点。罗杰斯流派也远离患者的家人,由治疗者为患者提供无条件积极关注。医院的精神病医生也不鼓励家人来访,因为他们可能会破坏医院的良好氛围。

20世纪50年代,贝特森首先在精神病专科医院观察到,通常当家庭的情况有所好转时,患者的病情会随之有所好转,反之亦然。因此,他提出家庭是一个生动的系统,一个有机的整体。患者心理障碍或困扰的出现与维持,与其所生活的家庭人际系统密不可分,只有将患者的行为和情绪放回到其所处的背景中去,才能更好地理解他们。家庭治疗师在谈话中关注的主要对象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以及这些互动如何引发了症状。

贝特森的研究推动了家庭治疗运动的开展,也使研究者的观察结果与结论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观察的结果是精神分裂症行为与家庭相适应,结论则是家庭是导致精神分裂症的原因。疾病被看作功能不良的家庭“系统”的产物,而不是单纯因患者的特征引起。因此,家庭系统这一新的名词应运而生。之后,家庭治疗在医院精神病学、小组动力学、人际精神病学、儿童指导运动以及精神分裂症研究的发展之下得以促进和发展。至20世纪七八十年代,黑利、萨提亚、C.惠特克、米纽庆等相继提出自己的理论和流派模型,他们也是家庭治疗重要的先驱者,共同开创了家庭治疗的黄金发展时期,也为后续家庭治疗的持续发展和推广奠定了基础。

在1988年10月昆明举办的第一届中德心理治疗讲习班中,家庭治疗开始引入中国大陆地区。此后,家庭治疗在中国精神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社会性心理治疗与咨询机构得到应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