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式迁移理论

2023-12-31

    产生式迁移理论 :

由美国心理学家J.R.安德森等人提出,侧重于解释认知技能或程序性知识的迁移,而非陈述性知识的迁移。产生式法则由条件表征(IF)和动作表征(THEN)构成,是认知技能的基本成分。个体在最初学习任务中形成了产生式法则的集合,在新的情境(即迁移情境)中也会形成产生式法则的集合。若前后两种学习任务中含有相同的产生式或产生式的交叉与重叠,则前一种学习可以促进后一种学习。以整数加减法学习为例,当学生学习整数加法时,所包含的产生式可以表示为:

IF: 目标是解决一道整数加法问题

THEN: 相同数位要对齐

IF: 目标是解决一道整数加法问题,且相同数位已对齐

THEN: 从低位加起

IF: 目标是解决一道整数加法问题,且相同数位已对齐、已从低位加起

THEN: 哪一位上的数相加满十,就向前一位进一

当学习整数减法运算法则“相同数位对齐,从低位减起,哪一位上的数不够减,就从它的前一位退一作十,和本位上的数合并在一起,再减”时,则可以利用整数加法运算中的部分“IF-THEN”产生式法则的迁移来完成。该理论认为,产生式交叉或重叠程度越大,迁移量越大,产生式是决定迁移的一种共同要素。产生式理论也强调迁移中的共同要素,即用相同的或相似的产生式法则来描述两任务含有的共同要素,但这种共同要素侧重于认知成分,与美国心理学家E.L.桑代克等人所强调的客观的、共同要素的观点有实质性区别。产生式迁移理论对于实际教学具有启示意义,如注重基本概念、原理及规则的教学;充分练习产生式法则以提高认知技能的熟练化程度;循序渐进设计课程内容以利用产生式的重叠、交叉来促进学习迁移。产生式迁移理论适用于解释结构良好的问题解决中的迁移,而对于结构不良的问题解决中的迁移则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