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受挫,一死了之

2023-12-05
生命受挫,一死了之:使丁生命受挫不能得以充分实现的阻碍是清教社会。由于严格的教规对丁作为自然人的欢乐和幸福的禁忌使得他无法实现正常人的人性需求:做海丝特的情人以及与珠儿父女相认。严格的教规更加使他陷入深深的罪感、加剧他的自我分裂并将他推向精神病的状态。为了摆脱生命的受挫感,破坏行为便会以产生威胁的这种人为对象来发泄之。丁和海丝特在森林中见过之后,在后者的热情鼓舞下,丁将七年来对自己的无情折磨稍许转移到清教教规上。回到镇子上的丁“在思想上和情感上发生了一场革命”[3]并控制不了地想做“奇怪的、粗野的、邪恶的事情”[3]。他跟执事讲对圣餐的不敬之言,他对年长的女教友说反对人类灵魂的话,他想教一群刚在学说话的小清教徒说几句极难听的话,他想和醉醺醺的水手用粗俗的俏皮话和亵渎神灵的咒骂寻寻开心。丁的这些违背清教教规的行为与他之前对清教的虔诚态度截然相反,这说明他意识到了清教社会的不健全并用被海丝特唤醒的一点自由意志来反抗,但是这种超前的跳跃并没有出路反而会带来更大的冲突。“自由意志指的是改变那些我们为之而发出行为的前提的能力。”但这种“自由具有明显的限制性”[7],行使自我意志自由不能忽视现实世界。丁发现他所生存的清教社会使他的自由意志和它所带来的个人责任成为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失去上帝的爱和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作为一个社会人,丁无法与社会的伦理规范为敌,更重要的是,他无法割裂自己与他所服从的清教权威的母体纽带,他对清教权威的反抗力越大,他受到清教权威对他的牵引力也越大,两种力的牵引、挤压、碰撞令他痛苦不堪。因此,在真自我对失去上帝的爱的恐惧下,丁将自己对上帝的反抗情绪压制住,重新回到旧的痛苦中。但这只能暂时维持他与上帝的和谐关系,而不能解决自我分裂根本的痛苦。

  弗洛姆认为,在生命欲严重受挫的情况下,“如果因种种原因,他无法把他人当作(破坏欲的)发泄对象,他自己就很容易成为破坏的对象。如果达到非常显着的程度,常会导致生理疾病,甚至自杀”[5]。由于无法将上帝看作破坏对象来摆脱生命受挫感,丁只能以自己为破坏对象了。破坏欲与生命欲是一种相互转化,此消彼长的关系。当这种生命严重受挫的体验达到了顶峰,生命欲就降到了最低。长期痛苦的自我体验使得丁的受挫感达到了极限,在上帝选择日的布道后,他当着众人的面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喊着“我怕!我怕!”[3]匆匆了结自己的性命。丁在死前自豪地宣称,“我的辛劳、我的哀愁、我的罪恶、我的痛苦立刻与我本人一起同归于尽,其中世俗的部分埋在我的坟墓里,而精神的部分则与我同升永恒的天国”[3],自己是“死在胜利的耻辱之中”[5]的。作为一个孱弱的人,他用七年才攒够忏悔的勇气“基本上是一种忍受命运或其人物化的代表或‘领袖’为他定下的命运的勇气”[5]。换句话说,他当众忏悔并了结自己的性命,是上帝和清教社会为他定下的命运。这样,他就不用承担等待着自己的耻辱和责任了。因此,丁最后的死亡也是一种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