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素理论

2024-02-15
二因素理论:

英国心理学家和统计学家斯皮尔曼提出的一种智力结构理论。

他认为智力是由两种因素组成的:一种是在不同智力活动中所共有的因素,即一般因素,又称为G(general factor)因素;另一种是在某种特殊的智力活动中所必备的因素,即特殊因素,又称S(special factor)因素。二者相互联系,人完成的任何一种作业都是由G和S两种因素决定的。比如,一个人算术推理测验的作业是由G S1完成的,言语测验的作业则是由G S2完成的。

这两个测验的成绩有正相关,是由于它们有共同的G因素;但由于所完成的每种作业都包含有不同的S因素,故它们并不完全相关。

一般因素是个人的基本能力,也是一切智力活动的共同基础。虽然人们都有这种能力,但每个人具有这种能力的大小是不同的。特殊因素是个人完成各种特殊活动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一个人具有完成某种活动的特殊因素,不一定具备完成他种活动的特殊因素。换言之,各人的S因素既有大小的区别,也有有无的区别。不论个人有几种S因素,这些S因素之间,可能彼此独立也可能彼此有些重叠,但是它们必定都含有部分G因素。斯皮尔曼还认为,G因素是智力结构的基础和关键,它代表一般的心理能量,相当于生理能量。各种智力测验的目的就是通过广泛取样而求出G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