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比纳智力量表

2024-02-15
斯坦福-比纳智力量表:

一种智力测验的工具。

它是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特曼根据比纳-西蒙量表修订而成的,于1916年发表。以后又经过1937年和1960年两次修订,并于1972年从更具有代表性的新样本出发,进一步修订了常模,使其成为目前世界上最着名的智力量表之一。斯坦福-比纳量表在大量美国人口的研究中被标准化。按照标准化程序编制的每一个条目都可以列入作为某一年龄的测验,成为这一年龄的指标。

当测验一个儿童的智力时,他所得的分数是以他通过的条目的数目为依据的,因此他的智力测验分数可以用年龄来表示。比如,按斯坦福-比纳量表的测验,从7岁至13岁,每个年龄都有6个条目,每个条目代表2个月的智力。

如果一个10岁的儿童通过了10岁以前的全部条件,还通过了11岁的2个条目,12岁的1个条目,他的智力就达到10岁6个月,也就是说,10岁6个月是他的智力年龄或心理年龄。智力年龄说明了同龄儿童之间存在着智力差异的事实。

为了说明儿童智力年龄(MA)与实足年龄(CA)之间的关系,采用了智力商数(IQ)的计算方法。公式为IQ=×100,称为比率智商。上述例子的儿童实足年龄为10岁,智力年龄为10岁6个月(10.5岁),其智商为IQ=×100=105。按照智商的大小,可以确定一个人智力的等级。

一般地说,智商在90~110者为智力水平适中的人,智商在140以上者为天才,智商在70以下者为低能。斯坦福-比纳量表是在假定智力年龄与实足年龄一起增长而增长的,因此,斯坦福-比纳量表是测量儿童智能发展的有效工具,对于成人而言,其适用性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