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法庭上律师的辩护应当怎样应用心理学知识? : 在法庭上律师作为一名诉讼参加者将面对着起诉人、证人、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来开展自己的辩护工作,为被告的正当权益作实事求是的辩护。因此,律师将同众人对垒,而身边只有被告人和法律是他的伙伴,显然律师将会导致很大的心理压力。尤其当被告人无罪或轻罪,但证据的出示却对辩护不利的情况下,为了赢得辩护的胜利,律师有时会感到一种沉重的责任感,似乎被告的命运已经同自己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了。由此可见,律师除了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护技巧外,还得善于应用心理学的知识来武装自己。
首先,律师必须具有某些优秀的心理品质,如严密谨慎的推理判断能力,贴切准确的引用证据的能力,深刻动人的口头表达能力,坚定沉着的意志品质。这些都是属于律师们的职业心理特征,在实际辩护中是必不可少的。
律师的主要对手是起诉人(包括自诉人和公诉人) ,在辩护中律师为了维护被告人应有的权力和澄清事实真相,应当积极寻找出起诉人言词上的所有漏洞发动连续的进攻。若起诉人指控被告人所具有的罪名与事实不符,律师应该出示自己所掌握的有效证据予以驳斥,争取一举冲垮起诉人的心理防线,使得审判员和陪审员、旁听成员感到律师在辩护中的自信心和心理上所占的优势,从而取得对辩护成功的好感和可能性,
其次,律师的另一类对手就是有利于原告的证人。律师应该掌握证人证言的心理规律,了解证人可能出现哪几种心理上的错觉和记忆不清,陈述不当的情况,从而能当庭揭示出证人证言的不可靠性。如某一位证人说他自己在夜里看到被告人身穿一件红色运动服从作案现场离开,而目击者距离案情有50多米远。律师就可以运用视觉心理学中的浦金野紫外位移现象和视觉分辨率来指出证人证言中的虚假成份。因为在夜间这样的距离下,人是很难分辩出被告人的面貌特征和运动服的颜色的。一些富有经验的律师还可以根据说谎者的一些外部表情和下意识的动作来辨别证人是否在说谎。
另外,律师还应该同被告人友好合作,共同给审判员和陪审员留下良好的印象,即使被告有罪也容易根据其认罪态度和犯罪动机的分析来争取从宽处理,避免出现刑罚过重的不良局面。
作为诉讼参与人的律师往往会被被告人看成是自己的救星和希望,能够为无辜者澄清事实,捍卫法律尊严的勇士。可一些公检法同志偏面地认为律师是有意与他们的执法工作“作对”,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因为在我们法律面前,每个人的合法权利不能被任何人剥夺,而律师就是这种人权的捍卫者。律师自己也要牢固地树立起这样的信念。
572.法庭上律师的辩护应当怎样应用心理学知识?
2024-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