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主义心理学方法论

2024-01-20

    直觉主义心理学方法论 :

关于知识、科学的本质与形成途径,在心理学成为独立的科学门类之前,哲学、科学领域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思想路线:①逻辑主义。认为知识、科学总是呈现为某种逻辑联结,知识活动本质上是逻辑思维活动。从相关逻辑假设或前提出发,并以通过实证研究获取的数据、资料加以证实,以公式、定律、定理等逻辑形式表达相关研究成果,是知识、科学建构的基本路线。该思想路线在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哲学中已现端倪,经德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G.弗雷格的逻辑主义意义哲学,特别是英国哲学家B.A.W.罗素、A.N.怀特海的逻辑原子主义,以及美国哲学家R.卡尔纳普和德国哲学家、物理学家M.石里克的逻辑实证主义的拓展,逐渐在思想、学术界占据主导地位,使得科学即理性、科学即逻辑一度成为毋庸置疑的基本命题。②直觉主义。坚持逻辑主义强调将研究假设等先入之见带入研究过程,以逻辑方法寻求事物或人的抽象本质,必然导致对事物或人的完整本性的偏离、扭曲。事物的完整本性、精神生活的本质、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只能通过非逻辑的直觉体验或内在领悟获得完整把握。特别是对人来说,直觉体验与人的活生生的精神生活融汇共存。它既具有领悟能力,又有亲身体证功能。该思想路线在德国哲学家I.康德、F.W.J.von谢林的先验唯心论体系中业已呈现,在法国哲学家、美学家H.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的现象学、W.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H.-G.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及存在主义的现象学解释学中又得到进一步丰富与拓展,并逐渐成为人文科学家、人本主义哲学家的主导思想。心理学独立后,心理学家在方法论的建设上均受到上述两种思想路线的影响,逻辑主义心理学方法论与直觉主义心理学方法论因此得以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