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的风会

2023-07-28
同性恋的风会:同性恋的现象,有时候,在有的地方,会发达成一种风气。古远的无可查考,即如清代的福建、广东以及首都所在地的北京,都

有过这种风气。

褚人获《坚瓠集》中有《南风》一则,称此风“闽广两越尤甚”。袁枚《子不语》讲胡天保做“兔儿神”的一节说,胡天保既死,“逾月托梦于其里人曰:’我以非礼之心,干犯贵人,死固当然,毕竟是一片爱心,一时痴想,与寻常害人者不同,冥间官吏俱笑我,揶揄我,无怒我者;今阴官封我为兔儿神,专司人间男悦男之事,可为我立庙招香火。’闽俗原有聘男子为契弟之说,闻里入述梦中语,争醵钱立庙,果灵验如响,凡偷期密约有所求而不得者,咸往祷焉。”这是一派神话,但神话大抵有社会学的根据,井非完全向壁虚构。闽俗契哥契弟之说原是流传已久的。至冥间官吏的态度,只是嘲笑、揶揄而不怒,也正是阳间社会的态度;中国社会对于这一类变态的态度,一向也恰恰就是这样,与西洋的迥然不同。(西洋在拿破仑别制法典以前,同性恋的代价是死刑!)也惟有在这种比较宽大的态度下,同性恋才会成为一时一地的风气。

唐人小说卢全的《玉泉子》有《杜宣猷》一则下说:“诸道每岁进阉人,所谓私白者,闽为首焉,且多任用,以故大阉以下,桑梓多系于闽,时以为中官薮泽。”这一层不知和后来契哥契弟的风气有无渊源的关系,年代相隔甚远,未便妄加推断,不过阉人容易成为同性恋的对象是我们在上文已经讨论到的。

广州一带女子同性恋的风气是比较后起的事。海禁开放,广东最得风气之先,女子获取职业自由与经济独立的机会,从而脱离男子与家庭的羁绊也最早。说不定这其间有些因果关系。深居简出的女子容易发展同性恋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趋势,而这显然是某一时代的比较短期的反响了;大抵妇女解放的过程,男女社交的发

达,到达相当程度以后,这种风气自然会趋于消灭。关于广州女子的此种风气,记述得最肯定的是张心泰的《粤游小志》;张氏在《妓女》一则下说:“广州女子多以结盟拜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大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为他省所无。近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者。然此风起自顺德村落,后渐染至番禹,沙茭一带,效之更甚,即省会中亦不能免。又谓之‘拜相知’,凡妇女订交后,情好绸缪,逾于琴瑟,竟可终身不嫁,风气坏极矣。”上文说女子同性恋的例子不易见于记载,祝氏妾与某氏女的同死,只好算是聊备一格;张氏的记载里虽无个别的例子可查,但事实上是等于千百个例子的总论,也可以差强人意了。

倡优并称,原是一种很古老的习惯,但称谓上“优”既列在“倡”后,事实上优的地位也并不及倡。据说在“相公”或“像姑”风气最盛的时代和地方,伶人对妓女相见时还得行礼请安。理由是很显然的,妓女是异性恋的
对象,还算比较正常的,并且一旦从良,生有子女,将来还有受借封的希望,而做优伶的男子,则可能成为同性恋的对象,那是很不正常的,在社会道德的眼光里永无洗拔的日子。在清代,优伶的子孙,以至于受逼被好的男子,不许应科举考试是载在法令的,就是很好的例证(说详拙作《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236—237页)。

上文的十二个例子里,有两个例子提到过伶人和相公的关系,一是以伶人而兼做相公的方俊官,一是有相公资格而被错认为伶人的春江公子。两例都发生在北京,以时代论,大概都在乾隆年

问,而从乾嘉以至清代未年,正是相公业最发达的时代,也就是陈森的《品花宝鉴》一书所描绘的时代,《品花宝鉴》是道光年间写的。至于在乾嘉以前,北京既久已为首都,此种风气当然不会没有,不过范围总属有限,只有少数特别的例子足以轰动一时罢了。读者到此,会很容易联想到《红楼梦》里的柳湘莲,于一次堂会演剧之后,被薛氏子错认为相公一流,妄思染指。不过这是说部中的例子,不足为凭。至于实例,则如崇祯年间从陕西到北京的宋玉郎,说亦见钮诱《觚賸》。又如清初从苏州人京的王紫稼,便是当时的诗人如钱谦益、龚鼎孳、吴伟业、陈其年等争相歌颂的王郎。后因纵淫不法,被置于法。尤侗的《艮斋杂说》说:“予幼时所见王紫稼,妖艳绝世,举国趋之若狂,年三十,游长安,诸贵人犹惑之后李琳枝御史按吴,录其罪,立枷死。”徐釚的《续本事诗》也录其事。吴伟业《梅村集》中的《王郎曲》最为后世艳称,曲中有句说:“王郎三十长安城,老大伤心故园曲,谁知颜色更美好,瞳神剪水清如玉;五陵侠少豪华子,甘心欲为王郎死:宁失尚书期,恐见玉郎迟;宁犯金吾夜,难得王郎暇,坐中莫禁狂呼客,王郎一声声顿息”也足见王郎的魔力了。王紫稼的事,亦见后来梁绍王的《两般秋雨庵随笔》卷四。我们还可以举第三个例子,就是乾隆中叶自四川金堂入京的魏三,一作韦三,也曾经风靡一时,当时人的笔记如礼亲王的《啸亭杂录》之类甚至说:“一时不得识交魏三者,则不以为人。”他是现在旦角梳水头和踩高跷的发明人。魏三生平,详吴太初《燕兰小谱》。沈起凤《谐铎》的《南部》一则里,对他有很严厉的评斥。

不过伶业与相公业兼营的风气,终究是到了乾嘉以后才盛行。清代无官妓之制,中叶前后,更不许京官押妓,犯夜之禁极严,于是

一种具有自然趋势的少数人的习癖进而为一种风气,以至于一种制度,在当时称为“私寓”制度。私寓开始的年代,我们不详,但它的收场,我们是知道的,清末北京伶界有一个开明分子叫田际云,艺名想九霄,他“以私寓制度,为伶界奇耻,欲上书废止之(宣统三年),呈未上而被有力者阻挠;御史某受贿,诬彼以暗通革命党,编演新剧,辱骂官僚,下诸狱者百日。民国成立,彼以贯彻初衷故,请愿禁止私寓,终致成功”。(鹿原学人《京剧二百年史》260—261页。)

关于相公的风气或私寓制度的内容,我们不预备细说,既成制度,其为倾靡一时,已经是可想而知的。不过,作者以前因研究伶人的血缘的关系,箧中曾经收集到不少关于伶人的汇传的文献,都属于这时期以内的。伶人的所以会有人替他做传,又因类归纳,分格品题,而成汇传,这其间除了艺术的欣赏而外,必有弦外之音,而此弦外之音无他,就是同性恋的倾向。如今不妨把此种倾向比较显著。比较“顾名”即可“思义”的若干书目列后:
作者 书名 写作或梓行年份
     
安乐山樵《吴太初》 燕兰小谱 乾隆末年
     
黄叶山房主人 瑞灵录 嘉庆九年
     
众香主人 众香国 嘉庆十二年
     
杨懋建 长安看花记 嘉庆末年
     
播花居士 燕台集艳二十四花品 道光三年
     
杨懋建 辛壬癸甲录 道光初年
     
同上 丁年玉笋志 道光中
     
     
同上 梦华琐簿 道光二十二年
     
四不头陀 县波 咸丰八年
     
寄斋寄生 燕台花史 咸丰九年
     
余不钓徒 明僮小录 同治初年
     
殿春生 明僮续录 同治六年
     
小游仙客 菊部群英 同治十二年
     
沅浦痴渔 撷草小录 光绪二年
     
缺名 鞠台集秀录 光绪末
     



这十多种作品的“捧角”的意味都很重。第一,从书名上可以看出来,有的竟等于开“花榜”,好像唐宋以来对待妓女的故事一样(明代最甚,见《续说郛》及李渔笠翁的剧本《慎鸾交》)。第二,从作者的假名上可以看到,书名里既大都有“花”和“香”一类的字样,作者的名字自然不得不有樵采、渔钓、摘撷一类的字样。而《众香国》一书的作者自称为“众香主人”,虽说一厢情愿,亦是情见乎词,其为有热烈的同性恋倾向的人,是最为明显的。

一种风气的造成,因素虽多,物以类聚和处领袖地位者的榜样究属是最重要的两个。即如上文提到的毕秋帆,因为有了一个“状元夫人”,据说他的幕僚也大都有一些“男风”的癖习。钱泳梅溪的《履园丛话》是清人笔记里比较很切实的一种,中间(卷二十二)有《打兔子》一则说:“毕秋帆先生为陕西巡抚,幕中宾客,大半有断袖之癣:入其室者,美丽盈前,笙歌既协,欢情亦畅。一日,先生忽语云:‘快传中军参将,要鸟枪兵弓箭手各五百名,进署侍候。’或问:‘何为?’曰:‘将署中所有兔子,俱打出去。’满座有笑者,有不敢笑者后先生移镇河南,幕客之好如故,先生又作此语。余(钱氏自称)适在座中,正色谓先生曰:‘不可打也。’问:‘何故’?曰:‘此处本是梁教王兔园!’先生复大笑。“要鸟枪兵弓箭手各五百名,才敷差遭,也正见同性恋者数量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