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效度

2024-03-05

    内容效度 :

在《教育与心理测验标准》(1999)词汇表中,虽然列有这一词条,但解释中仅仅指出:这是一个曾在1974年版中使用过的词汇,在1985年版中已经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基于内容的效度证据”。在《教育与心理测验标准》2014年版的词汇表中没有再列入这一概念。

为了对测验效度进行论证,可以通过考察测验内容与测验构念之间的关系来收集基于内容的证据。通常,在测验编制之前都须对测验的内容范围进行界定、分类,并确定各部分内容的比例。通过系统比较一份测验的实际内容与测验说明中对测验内容的界定,比较实际测验各个部分的内容比例与测验说明所确定的比例,可以得到重要的效度证据。基于内容的证据通常以专家评定的方式收集,请专家对测验的各个部分与测验构念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评价。专家可以对测验题目的覆盖程度进行评价,也可以对各部分内容的相对比重或相对重要性进行评价。这种证据可以体现为测验所包含内容对一个内容总体的代表性,如中学物理考试;也可以体现为测验所包含的一组任务对一个任务总体的代表性,如美容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