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曼,H.

2024-02-02

    哈特曼,H. :

生于维也纳一个名门望族,卒于纽约。1920年于维也纳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并跟随A.弗洛伊德学习精神分析。1932年在维也纳精神分析研究所担任教师和培训分析师。1941年移居美国,任职于纽约精神分析研究所;主办《儿童精神分析研究》杂志,并于1945年起担任主编。1948~1951年担任纽约精神分析研究所治疗中心医学部主任,后任纽约精神分析学会会长和国际精神分析协会主席。

哈特曼提出了不同于S.弗洛伊德和A.弗洛伊德的自我概念——“没有冲突的自我领域”,认为自我与本我是两种同时存在的心理机能,两者来源于先天的生物学的禀赋——“未分化的基质”。自我独立于本能冲动,其发展独立于本我的本能发展,即自我的自主性发展,并区分了两种自主性,即初级自主性和次级自主性。前者指先天的独立于本我的没有冲突的自我机能,后者指从本我的冲突中发展起来的,并作为健康的适应生活的自我机能。他首创“能量的中性化”概念,能量的中性化过程即自我的适应过程。他把适应看作一种有机体与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个体通过改变自己去适应环境(自体形成),或通过改变环境使之更适合于自己的适应(异体形成)。他还提出“正常期待的环境”,以说明环境对适应过程的影响。

哈特曼发表了一系列有关自我心理学的论文,出版了少量颇具影响的著作,如《自我心理学与适应问题》(1936)和《自我心理学文集》(1964)。其中,《自我心理学与适应问题》可与S.弗洛伊德的《自我与本我》相媲美,是自我心理学发展的第二块里程碑。其思想奠定了自我心理学的基石,扩大了精神分析的范围,其自我的自主性观点促使精神分析从本我心理学的理论框架中解脱出来,从病理范畴转向正常的发展心理学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