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决定论

2024-02-02

    自我决定论 :

由美国心理学家E.L.德西和R.M.瑞安等人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自我决定论认为,人类行为可分为自我决定行为和非自我决定行为。自我决定是一种涉及经验选择的潜能,是个体在充分认识自身需要和环境信息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行动做出自由选择的过程。这一理论的具体内容包括:基本心理需要理论、认知评价理论、有机整合理论和因果定向理论。

基本心理需要理论认为,个体的发展需要就是个体的基本心理需要,它能促进内在动机,有助于个体适应社会环境。基本心理需要有3种:自主需要、能力需要和归属需要。基本心理需要与幸福感呈正相关。如果个体的基本心理需要得到满足,那么个体就会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认知评价理论主要探讨社会环境因素对内在动机的影响。任务完成后产生的效能感(能力需要)、自主感(自主需要)和归属感(归属需要)能够促进内在动机。

有机整合理论主要探讨外在动机类型及其内化条件。该理论将动机状态分为内在动机、外在动机和无动机3种类型。动机的内化是该理论的核心概念,指个体对外在价值的内化,并试图将社会赞许性的道德态度和要求转化为个体的认同并与自我价值相结合的过程。

因果定向理论认为,个体具有倾向于选择一种能够自我决定的环境。在个体身上存在3种相互独立的因果定向:自主定向、控制定向和非个人定向。自主定向的个体富有创造性、寻求有挑战性的活动;控制定向的个体会将财富、荣誉等看得极为重要;非个人定向的个体倾向于墨守成规且随波逐流。

自我决定论有比较完整的理论框架,涵盖了较多的动机类型并动态地予以观察,可以有效地评估学习者的学习动机,为动机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也为众多的动机理论的整合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