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伦理问题

2024-01-23

    心理学伦理问题 :

伦理规范是现代社会各专业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心理学作为一门既有自然科学属性又有社会科学属性的学科,必然涉及许多伦理道德问题。侧重于自然科学的心理学分支需要科学伦理规则的约束,注重于社会科学属性的心理学分支,更需要重视遵守社会伦理道德规范问题。心理学专业工作者只有遵循一定的伦理规范标准,才能提高及保证其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准。

最早的心理学伦理规范是美国心理学会(APA)于1948年制定的,其主要有两个目标:一是通过确定对行为的最低要求和行为准则,以管理不恰当的行为;二是促进高标准或最佳的行为。关于心理学家应该注意的伦理原则,美国心理学会于1992年又颁布了《心理学家的伦理原则》,其中涉及能力、尊严、职业和科学责任、尊重人的权利、关心他人的福利和社会责任6个原则。同时,确立了8项标准:①总标准。②评价、评估或干预。③广告和其他公开言论。④治疗。⑤保密。⑥教学、训练、研究和出版。⑦法律活动。⑧解决道德问题。欧洲职业心理学家联盟(EFPPA)确立了一个共同的伦理道德准则,主要包括:尊重个人的权利和尊严、能力、责任、正直等原则。2007年中国心理学会通过了《中国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

世界各国心理学界对伦理规范的执行程序并不统一,有些国家的伦理道德法规由政府部门来执行,有些国家由心理学会内部开展调查和执行。随着心理学职业专业化实践的日益复杂化,制定伦理道德法规,以管理专业人员的行为,已成为提高所有国家职业水平的不可或缺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