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能行为

2024-01-01

    本能行为 :

人类对于本能行为的认识始于18世纪初,那时的自然神学论者认为诸如蜜蜂筑巢等不需要个体学习的本能行为是在个体出生时由上帝预先植入机体的程序。随着对自然界认识的深入及知识的积累,人类逐渐摒弃神学对本能行为的超自然理解,开始寻求从自然的角度理解本能行为。基于法国自然学家拉马克所提出的关于动物行为进化的两个核心理论——获得性特征的遗传性理论和用进废退的动力学理论,达尔文进行了独创性的研究并第一个从科学的角度给本能行为下定义,他认为本能行为是指可遗传的复杂反射,是动物的神经系统对外界各种刺激所作出的先天的不用经过学习或经历就存在的反应,这种反应是整个动物遗传结构的一部分,在个体不同的发育阶段均存在特定的本能行为,它与动物的其他特征一样是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在长期进化的过程中形成,能使动物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适应它们所生存的环境。根据达尔文的理论,本能行为具有4个特点:①不需要学习或经历就能表现出来。②尽管个体并不清楚这些行为的目的及意义,它们仍然能表现出来,即这些行为的展现是无意识的。③可遗传的。④模式化的,即同物种的所有个体(即使是被隔离培养的个体)均有同样的表现,均会出现在特定的时间、情景下,即使先前该行为被压制,过后还是会发生。1937年,奥地利动物学家K.Z.洛仑茨也提出本能理论,认为本能行为是由独立的单位组成的,是一套不需要学习便存在的激活机制即先天诱发机制,包括天生对具有刺激作用的情况的识别能力、运动组件和一个对应的内在动机(洛仑茨所说的行动特异性激动)。

本能行为对于那些缺乏亲代抚育及寿命周期不长的动物来说具有重要的适应意义,譬如:当一只雌性泥蜂春天从地下孵化出来的时候,它的亲代泥蜂早就死去了,而子代泥蜂必须完成一系列工作,如同一只雄泥蜂交尾,然后在地下挖洞建巢、外出捕食、麻醉猎物并带回巢室、产卵及将洞口封闭等。所有这些工作都必须在短短数周内完成,随后它的生命便会终结。如果上述所有的工作都必须依靠学习才能完成,那泥蜂就无法存活及繁衍后代。事实上,环节动物进化水平以上的所有动物均具有自己的一系列本能行为,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比如动物的恐惧反应虽然可以通过学习和经历不断修正,但研究表明,所有恐惧反应中的逃跑或战斗行为都是先天的本能行为,自然选择的作用有利于这种本能行为的保存,如果这些反应必须通过学习才能获得,那么动物们很可能就会在还没学会之前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