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心理所有权的内涵与产生动机

2023-09-08
集体心理所有权的内涵与产生动机:Pierce等(1991)提出了心理所有权的概念,将心理所有权定义为是一种个体感觉所有权的目标或其一部分是“我的”心理状态。基于此,很多学者都将心理所有权视为是一种个体层面的态度和心理体验,这其中包括个体感知到的独占所有权(“这是我的”)及共享所有权(如“这是我们的”)。基于前人的研究,Pierce和Jussila(2010)提出了集体心理所有权的概念,认为集体心理所有权就是集体成员感觉所有权的目标或其一部分是“我们的”的这样一种心理状态。集体心理所有权是一种社会构念,它通过获取、存储、传输、使用信息等集体过程,使集体形成对目标物的共同感知、了解和信念,是一种在认知互依性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共享心智模式。由此可见,集体心理所有权是在集体成员中产生的对共同目标物的集体性占有感,它使得集体成员把目标物视为“我们”的延伸,进而影响着集体及其中个体的态度、动机和行为。

  目前对于心理所有权产生动机的研究都集中于个体层面,认为个体心理所有权的产生动机有三个:自我效能(Furby,1978)、自我认同(Dittmar,1992)和拥有空间(Dreyfus,1991)。占有心理学的观点指出,对社会认同感的需要会影响集体对于个体的重要性,并在个人所有权感知上升到集体层面的过程中成为重要的促进力量。社会认同动机主要来源于个体对自己社会集体成员身份的认识,是其自我概念的一部分。因此,个体若要声称目标物是“我们的”,就必须将他们自己看作是这个集体的一部分,同时也要适应并且希望他人将自己看作是这个集体的一部分。由于只有当个体感知到自己是集体所有者之一而不是独立的所有者时,才能产生集体所有权的感知,所以社会认同动机必须要同一个或多个个体所有权的产生动机联系在一起才能发挥作用。因此,集体心里所有权根植于自我效能、自我认同、拥有空间和社会认同这四个动机(Pierce et al.,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