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心理与犯罪预防

2023-09-04
被害人心理与犯罪预防:所谓犯罪预防就是调动社会上一切积极因素,运用各种手段并采取社会性和专门性的防治措施,限制、消除犯罪产生的原因与条件,以达到防止、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目的。[2]

  被害人学的创始人门德尔松认为:“所有的被害人都对自己的被害亦即犯罪的发生负有责任。”这一论断虽然值得商榷,但是却可以为我们的思考提供一个新的角度。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正是由于被害人心理上的某些弱点才导致了街头诈骗犯罪分子找到可乘之机,得以实施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虽然犯罪人是行为的主体,被害人是行为的客体,但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总是处于不断地发展和变化当中的,形成某种贯穿犯罪活动始终的互动关系。基于这种关系,我们在犯罪预防的研究中可以尝试跳出传统的犯罪预防的框架,以被害人心理作为切入点,通过一些方式减弱公民自身的被害性,从而达到结果意义上的犯罪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