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9.为什么罪犯在意志力方面兼有自卑和自负两个极端?

2024-01-21

    589.为什么罪犯在意志力方面兼有自卑和自负两个极端? : 罪犯一般在正确方向上自卑、意志力很薄弱,在错误方向上自负、畸形地发展着意志力。
造成自卑与自负两极端的原因是:一方面,罪犯绝大多数是后进学生,后进工人和农民、他们普遍存在着“四缺”现象:缺乏正确的政治观念,缺乏法制和道德观念,缺乏文化知识、缺乏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也就是愚昧、野蛮、懒惰。因此,他们一般前兆已形成品德不良、受到社会上的歧视、产生了很强的自卑感、丧失了克服困难、搞好学习或工作、改正缺点错误、争取进步的勇气和信心,产生了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的思想,有的虽有改好愿望和动机、甚至有些好的行为表现,但终因恶习难改而不能坚持到底,这是意志薄弱的表现。另一方面,他们又在错误方向上顽强地表现自己的虚荣心,非常自信自负。在错误动机支配下,不仅把犯罪当作勇敢、英雄、意志坚强的表现,而且促使他们在犯罪中更加顽固和不计后果。他们为了达到犯罪目的而甘冒风险、有的几经改造而不改悔,还有的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根据罪犯自卑自负两极性的意志特征:
(1)管教干部要给他们更多的关怀、鼓励和帮助。用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对待他们,就容易把他们推向自负和自卑的极端。
(2)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善于发现他们微小的积极因素,培养他们在学习、改造方面的自信心,把其争强好胜的心理引导到正确的方面来。
(3)可用他们自己和他人因自卑和自负而烦恼、反改造的恶果来教育他们,使其认识到狂妄自负对自己的危害性,启发他们老老实实接受改造才是唯一出路。
(4)给他们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其在改造实践中去改正错误,并培养和锻炼自己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