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自由与性道德——实例四

2023-07-29
婚姻的自由与性道德——实例四:这一类有久远历史的性的自由,能够在像日耳曼与俄罗斯一类的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民族中发见,确乎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我们始终说“性的自由”,而没有因袭着一部分的看法,把它叫做“不道德”,因为凡属和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已经打成一片的东西,我们决不能看作不道德,尤其是要是我们明白道德一字的来源就是风俗习惯的话(见上文11页)。我们如今要更进一步的观察一两个新兴的民族,看它们有没有此种自由的习惯的发生,或有没有把旧习惯重新恢复的倾向。这种观察也许更要见得有趣。我们姑且举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两个例罢。在这两个新兴的国家里,此种习惯的发生也已经有相当的历史。在三十年以前,凡是从英国到澳洲的人,都感觉到性的自由是很公开、很受人容忍的一件事,其实此种情形以前早就如此。至于究于何时肇始,我们虽不能确指,但大约当在澳洲文化向着自觉的途径开始发展以后。诺士戈德牧师(Rev.H.N.NOrthcote)是在澳洲住过多年的,他说:“经过一番仔细的探讨以后,作者发见近年以来,在澳洲的有几个部分,婚姻以外的性交确乎有增加的趋势”。澳洲统计界最大的权威,科格伦(Coghlan)在不多年前出版的那本《新南威尔士的生殖情形)(ChildbirthinNewSouthWales)里,更明确的说:“婚前成孕的生殖,究属普遍到什么程度,以前是不大知道的,现在却是完全调查明白了。在新南威尔士,在六年之间,婚姻的总件数是49641,其中却有13366件是于婚前便成孕的,即100件婚姻中,有27件是在成孕后才举行婚礼的。在同一时期内,私生子的出生数是14779,以此和婚前成孕的件数相加,可知未婚女子的成孕总件数是28145;此数之中,既有13366件是得孕后即成婚的,所以实际上100个私生子之中间,便有47个以上是半途取得了法律的认可的。这一番数字的研究,更可以教我推想到有一大部分的婚前性交,并不以婚姻为目的,也不是先有婚姻之约,才发生性交的关系,乃是既经成孕,事实不能不出诸于

 
 




参看达亚(俄国的性运动)(WernerDaya,DieSexuelleBewegunginRuss1and)一文,载《性科学期刊)(见注0)1908年八月号;又1909年一月份《国际私法杂志》(JoumalduDroitlnternationaIPrive)中所载《俄国的恋爱结合)(=“esAariationsErotigueenRusse)一文的大意,曾经同年二月份的《思想杂志)

(Revuedesldees)转载。

俄国性自由运动,自1917年革命成功以来,早已告一段落,详见最新出版的哈雷女士(苏俄的妇女)

(FanninaHal1e,Won1aninbvietRussia),第五章到第七章。一一“译者

《基督教与性问题)(ChristianitvandSexProblems)第八章。
婚姻的一途”。科氏说“不能不出诸婚姻之一途”,显而易见此种婚姻是有强迫性的,既出诸强迫,可知在道德方面,是不大健全的,并且也反映着当事人的责任心也有问题。

这一类事实的存在,而所在的国家又不是别的,而是一个很年青的国家。就事业的兴旺、民智的开通、公德少与责任心的发达而论,可以说比任何白种人的国家要高出一筹——岂不是可以教我们深长思考,而对于所谓开明的性道德所趋的方向,不也可以得到一些暗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