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评判原则

2023-10-21
不加评判原则:不加评判原则主要指对学生所暴露的思想、行为表现不给予任何批评和是非评价,而是鼓励学生去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己判断自己的思想、行为表现。这里特别要强调,教师一定要注意不要以“家长式”的口吻与学生交谈,切忌教训人,亦不以自己对事物的主观立场、态度影响学生的认知、情感和意向变化,而只是着力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当然,这里需要明确  
的是,不加评判原则在实践中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灵活性。一般来说,不加评判原则最适合于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只对自己负责的情形。例如,一位高中生,外语成绩很糟,影响了整体成绩,经教师咨询,了解到他智力并不差,其他学科学得都不错,外语没学好是由于从小学起就深受教师的严厉批评(外语教师是其班主任),以及家长的斥责、辱骂,从而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导致外语成绩很坏。在交谈中,教师没对该生的敌对情绪作任何批评,也不明确指出他的不成熟,而只是让他大谈特谈其不愿学外语的主客观原因,并不时表现出对他的同情和理解。这样,经过充分的自我剖析,该生逐渐认识到他的外语水平低是与外语教师和父母赌气、抗争的牺牲品,一下子悔悟过来。此后,该生学习外语不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个理想的奋斗目标,学习兴趣、主动性大弱,学习成绩迅速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