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干警心理品质

2024-03-17
管教干警心理品质:

中国监狱中担负管理教育罪犯工作的人民警察所应具备的职业心理品质。

包括以下方面:(1)认知。为完成严肃的执法任务,需具备较高的认知水平。包括对从事管教工作的意义有正确而清晰的认知,能排除世俗偏见,建立以改造罪犯为己任的责任意识,严于律己的自我意识,做无名英雄的角色意识;对罪犯动态了如指掌,能见微知着,防患于未然;善于接受新事物,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勇于进取。(2)情感。

热爱管教事业,对管教工作有浓厚兴趣;对罪犯“恨其罪,救其人”,耐心说服,循循善诱;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对服刑者“动之以情,以情感人”,有效地感染与改造他们。(3)意志。

具有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毅力;工作中表现出果断性与坚定性,沉着、自制、耐心和一贯的坚持性;对待难改造的罪犯不予嫌弃,洁身自好;有良好的修养,不急不躁,不因少数罪犯反改造而失控,坚持按政策和法律办事。(4)能力。

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推理判断能力、教育的机智和感染能力、一定的组织指挥能力以及良好的体能和技能。(5)品德。作为执法者和教育者,应品德高尚,公正廉明,执法如山,不徇私情,以身作则,具有较高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