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性

2024-03-19

    冲动性 :

冲动性的系统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1959年,英国学者E.巴勒特将冲动性描述成一个包括3个维度的概念,分别是一时兴起就行动(运动冲动性)、不关注手头的事情(注意力冲动性)以及不认真计划和仔细思考(无计划冲动性)。随后英国心理学家H.J.艾森克将广义的冲动性分解为4个因素:狭义的冲动性、冒险、无计划和活跃。艾森克的研究进一步发现,冲动性与主要的人格维度之间是相关的,如广义的冲动性与外向维度(E)和精神质维度(P)的相关程度高;狭义的冲动性与神经质维度(N)和精神质维度(P)正相关。

冲动性一般被看作一种人格特质,是一个多因素的结构。冲动性行为是在内部或者外部刺激作用下产生的,其特点是一时兴起、迅速、缺乏深谋远虑,不考虑后果,也不考虑与其所处的环境或场合的适合性。此外,冲动性还应该包括功能性的因素,即往往导致不良的后果,甚至危及成功的长期目标和战略。有些行为虽然也缺乏深谋远虑,但带来的结果却是良好的。当这些行动有积极的结果时,它们往往不被看作冲动性的,而被作为是有魄力、勇敢、具有冒险精神的象征。可见,冲动性还应该具有“导致不良后果”的要素。

从行为本身的特征出发,冲动性行为指思考不充分、表达草率、过度危险或者与环境不相适合、经常导致令人讨厌的结果的行为。心理学家开发出测量或评估个体冲动性的工具,其中最常用的是巴勒特冲动性量表(BIS)。自1959年开发以来,该量表历经11个版本的修订并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许多国家使用。第11版(BIS-11)包括30个条目,测量个体的运动冲动性、认知冲动性和无计划冲动性3个因素,测量分数越高代表冲动性越高。研究发现,冲动性是很多心理或者人格异常患者的中心品质,它常与一系列的负性情绪或行为有密切关系,如冲动性与愤怒、焦虑等呈显著正相关,可能诱发自伤、自杀、攻击等对自我或他人的破坏行为。此外,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罪犯特别是暴力型罪犯,其人格的中心品质之一也是冲动性。冲动性已经成为罪犯心理评估和矫治的重点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