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相关概念的界定

2023-11-20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相关概念的界定:目前,对于实践能力的概念并无统一界定,国内外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本文认为实践能力是指个体所具有的处理问题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品质,它一般由实践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构成。一般实践能力泛指处理日常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通常包括表达能力、组织能力、适应能力、学习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专业实践能力是指运用专业知识解决专业领域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经过专业训练能够从事某种专业工作所需要的专门能力。[1]

  对于实践能力的培养问题,是第二个需要明确的问题。实践能力的核心是解决问题,它需要两个必备的条件,即知识和实践。正如美国心理学家斯滕伯格所说:“实践能力是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即将思想及分析结果以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以实施的智力,实践性智力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发展。[2]”这说明,实践能力的培养一要重视知识的学习,实践能力是建立在知识学习的基础上的,是第一位的;二是重视知识的转化。在理论学习之后,如何把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通过已有的知识和技能,在真实情境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来实现能力的获得;三是实践能力是后天习得的。通过知识学习、技能训练、实践体验、反思总结,再如此循环反复、逐步提升而获得的。

  对于应用型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探讨,学者们也是看法不一。目前,关于幼儿园教师实践能力最权威的解释来自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了幼儿园教师的七项专业能力,即环境的创设与利用能力、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能力、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能力、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能力、激励与评价能力、沟通与合作能力和反思与发展能力。然而,需要明确的两点:一是这七项专业能力有些是在职前教育中培养的,有些则需要在职后工作中发展。二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职前的培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健全职业课程体系,不可能依靠某一门课程去完成。但是某一门课程可以在某个领域、某个合适的时机培养学生的某些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