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心理

2024-05-16
经济犯罪心理:

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合法财产关系和经济上渎职的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经济犯罪在主观上都是故意的:有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违反经济管理秩序的非法行为,从中渔利;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得他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有基于个人泄愤,破坏集体生产或毁坏公私财物。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因作案成员、作案方式、手段、侵害关系的不同而异。(1)贪污犯罪人心理。此类犯罪人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侵吞、盗窃、骗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其心理特点:乘隙钻营、捞取外快;以权谋私;目睹他人财富而心理失衡等。(2)行贿、受贿犯罪人心理。受贿(包括索贿)人是特殊主体,行贿人是一般主体,两者在犯罪中互有牵连,各有所得。其心理特点:认为大给大要,合情合理;不要白不要;你知我知,他人不知等。

(3)走私犯罪人心理。

走私犯罪系违反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和边防检查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犯罪人的心理特点:甘冒风险,孤注一掷;投人所好,不择手段等。盗窃、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税收征管等经济犯罪均有各自不同的心理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