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理学犯罪观

2024-05-15
精神病理学犯罪观:

运用精神病理学或心理病理学的观点分析违法犯罪现象的理论。

德国精神医学家施奈德、美国精神医学家W.希利、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等创立。主要关注病态人格对犯罪行为的影响。该理论视犯罪为一种异常的精神现象的表现,重视犯罪人精神和身体上的缺陷与异常。其研究不仅局限于重性精神病,且广泛涉及精神发育迟滞、变态人格、异常精神反应等对犯罪的影响。

后又进一步吸收人类学、遗传学、体质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理论研究犯罪。在对犯罪人的处理上,认为应把犯罪人视为病人,对他们进行精神病学的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