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心理健康

2024-03-24

    司法人员心理健康 :

司法人员指司法活动中的主体,包括侦讯、检察、审判、监管人犯等的人员,也包括社区矫正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其心理健康的标准可依据国际通用的标准来衡量。1946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国际心理卫生大会上将心理健康的标准定义为:“在身体、智能以及情感上,在与他人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围内,将个人心境发展成最佳的状态。”大会认定的心理健康的标准包括:①身体、智力、情绪十分协调。②适应环境,在人际关系中能够彼此谦让。③有幸福感。④在职业工作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过着有效率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