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员心理品质

2024-03-24
公安人员心理品质:

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职业心理素质。

在中国,包括:(1)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和自觉抵制社会消极影响,慎独自律的高尚道德情感。(2)依法办事的责任感、使命感。(3)在工作中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4)坚毅、果敢、理智、灵活和善于自我调控的性格品质。

(5)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综合能力,如稳定的注意力,敏锐的观察力,准确的记忆力,丰富的想象力,良好的分析、推理、判断、综合等思维能力,灵活、机智的应变能力,善于交往的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