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心理学

2024-03-05

    说明心理学 :

说明心理学的产生与心理学从哲学中独立的过程相伴。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哲学的发展为心理学的独立奠定了基础:自然科学作为知识合理形式的地位已很少受到质疑,心理学成为独立的自然科学的基本前提(将人、人的心理与行为视作自然世界的成员)也获得较为普遍的确认。大多数科学家和哲学家认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都是基于经验现象的观察,目的是对现象的因果关系做出说明,因而可以以自然科学为模板,建立普适于自然、人文社会的“统一科学”。在这样的背景下,德国心理学家G.T.费希纳、W.冯特、H.艾宾浩斯等开始致力于使心理学成为独立的自然科学门类,说明心理学应运而生

德国哲学家W.狄尔泰

费希纳的心理物理学以及冯特、艾宾浩斯的内容心理学中均包含说明心理学的思想主张。但说明心理学作为正式的心理学概念、流派或形态,则是德国哲学家W.狄尔泰在其《描述的和分类的心理学观念》(1894)一文中提出理解心理学与说明心理学的对立后才正式确立的。在回应狄尔泰批判的过程中,艾宾浩斯指出,心理学的目的、任务能够并且只能是心理现象因果关系的说明。艾宾浩斯所主张的这种心理学旗帜鲜明地与理解心理学相对,被狄尔泰称为说明心理学,在心理学史上则被视为狭义的说明心理学。狄尔泰、艾宾浩斯之后,心理学的说明与理解之争并未终止,而是贯穿于心理学发展全程。一些心理学家或心理学流派进一步拓展了说明心理学的形态,但不再高举说明心理学的旗帜,因而其心理学可视为广义的说明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