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和创造的统一。幸福存在于劳动中,存在于事物的斗争和发展中。可以看出

2023-08-18
享受和创造的统一。幸福存在于劳动中,存在于事物的斗争和发展中。可以看出:调查研究发现,具有可比性的样本(如同一社会阶层、性别一致、年龄与收入水平相近、健康状况相同、受教育程度与家庭和睦程度类似等等)对于幸福的感知程度是不同的。在同样的生活状态下,有的人有强烈的幸福感,有的人感受一般,还有的人觉得毫无幸福可言。这充分说明个体对幸福的感受并不完全由客观条件所决定,更多的是个体自身的一种能力——感知幸福的能力。这种能力来自内向的挖掘,在诚实、真实地面对内心需要的基础上,使内在的追求同外部的条件相契合、相互促进,以不断提高幸福感受。因此,可以为幸福能力下这样的定义:幸福能力,是在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人在生命活动中通过感悟、认识、体验、直觉等多种方式觉察到内源性发展需要的存在后,依照生命存在之理,将内源性发展需要与外在性发展需要的满足相互结合起来,并用内源性发展需要自觉调节、控制、转化外在性发展需要,以更新生命活动方式、改变生命存在的多重世界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为着眼点,超越遗传因素和生活境遇的限制,进而改善生命存在方式与状态,不断实现内源性发展需要的满足,获得生命存在的某种完满体验并将其延续、拓展,不断地将生命存在推向整体完满的本领[1]。研究幸福能力培养的内容,对于培养个体的幸福能力具有指向性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