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为什么有时发了奖金仍然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2024-02-08

    220.为什么有时发了奖金仍然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 一般人总认为,奖金作为物质刺激可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奖金发下去了,而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另一方面,减少或取消原先所发的奖金,反而引起职工的抱怨,在工作中出现消极情绪。这种情况是因为奖金由激励因素变成了不起激励作用的因素。
美国心理学家赫茨伯格在调查中发现,职工对工作的满意可来自于两类不同的原因,一个叫做激励因素,另一个叫做保健因素。他由此建立的理论叫做“激励——保健因素理论”,也叫“双因素理论”。激励因素包括成就、认可、工作的性质、责任感和个人的发展,这些因素直接和完成任务有关,能使职工产生非常满意感,从而激发工作热情,但缺乏这些因素也不会使职工有多大的不满意。保健因素包括企业政策和行政管理、与主管的关系,工作条件、工资和人际关系。保健因素不直接与完成任务有关,但却是职工非常不满意的原因。这些因素的改善只能消除职工的不满意,还不能激发职工的积极性。顾名思义,保健因素只能起到防止疾病的作用。
根据双因素理论的分析,要有效地运用奖金,就是要把奖金作为激励因素,而不是作为保健因素运用,因为只有激励因素才能真正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生产率。如果把奖金作为保健因素来运用,或者奖金一开始还有些激励作用,但到后来已转化为保健因素了,那么,奖金也就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了。
奖金失去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作用可能是因为: 在个人贡献悬殊的情况下,奖金是以平均的形式来分配;一个人干好干坏都能拿到奖金。这样一来,在职工的心目中,奖金只是作为附加工资,这就失去了奖金应有的激励作用。一旦奖金变成了保健因素,那么减少或取消奖金就会引起职工极大的不满,影响工作热情;即使大大增加奖金也只不过是消除不满。所以,在发奖金的过程中,要注意把奖金作为激励因素来运用,避免使之成为保健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