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为什么不要干涉父母的再婚权利?

2024-01-19

    524.为什么不要干涉父母的再婚权利? : 家庭的破损,如果发生在子女幼小时,失偶的父亲或母亲,觅偶重组家庭,一般不会遇到多少家庭阻力,可是,如果家庭的破损发生在子女已经成年后,那么父或母重组家庭就非易事了。子女干涉父母的再婚权利,生活中情况不一,复杂多样,其中有道德上的问题,也有心理上的问题,择其要者,不外以下三种:
(1)情感隔膜。这里又有两种情况:其一,对失偶的父母从来不大关心,缺乏心理交流,因而对于他们再婚的需要,也就谈不上有多少了解。其二,平时对父母也称得上孝顺,但由于缺乏生活经验,不理解父母的心理状态,不了解中老年丧偶者的内心需求。心理学的研究指出,老年人有进行情感交流的强烈需要,他们非常怕孤独而好结伴。在子女尚未成家时,父母有一种盼望把子女抚育成人的内心欲望,因而能程度不同地冲淡上述感情需要,同时,子女在身边厮守,感情交流的机会较多,矛盾也不很突出,但当子女结婚成家,尤其分灶、分居后,老人感情交流的需要就明显突出起来。儿女即使再孝顺,终究不能替代老伴的作用,因此,老人要求觅偶再婚也就十分自然,儿女应该完全懂得父母的心,理解其内心需求,支持和帮助他们找到理想的伴侣。
(2)难堪心理。不少儿女反对父母再婚,除了不理解父母的心理外,觉得自己面子上难堪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才三十多年,封建观念的影响不可低估,许多父母失偶后,内心热烈地希冀着能找到新的伴侣,但就是顾虑世俗偏见的压力,才痛苦地克制这种完全合理和正当的要求。所以,我们应当想象到,当他们终于鼓起勇气向子女敞露自己的内心想法时,是出于何等不可抑制的强烈需要啊!可惜,不少子女往往不能体察父母的这种心理,他们考虑自己过多了,他们严重伤害父母的感情,却还要求父母体谅他们的“处境”,从而使独身父母不得不咽下这口苦水。
(3)自私心理。当丧偶的父母手中有一定财产时,子女唯恐父、母再婚后失去或部分失去财产支配权和继承权,也会百般阻挠父、母再婚。无疑,这种心理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缺乏应有的社会主义道德所致。
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爱子女,为子女忍受种种牺牲,父母之爱可说是人类最伟大的感情之一。人是应该讲良心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所谓良心,也就是人的行为的基本道德观念。理解父母心理,尊重父母心理、满足父母心理、包括丧偶父母在再婚问题上的合理愿望,应该成为每一个有良心、讲道德的子女的自觉行动,所以,千万不要干涉父母的再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