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在家务劳动中怎样进行心理调适?

2024-01-19

    532.在家务劳动中怎样进行心理调适? :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条件下,家务劳动确实是很繁重的,据调查,在我国城市中,自来水、电、煤气、卫生等各项设施较齐全的家庭,夫妻每人每天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为3小时35分钟,生活设施不齐全的家庭,每人每天需4小时44分钟,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8小时在单位里忙工作,回到家里就得忙家务,真是“眼睛一睁,忙到熄灯”。另一些调查也表明,家务劳动不能妥善处理好是发生家庭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夫妻因家务劳动闹矛盾的原因,大致又有两点,一是思想上、心理上的不协调,如丈夫有大男子主义思想,认为家务事应由妇女去做; 二是安排上的不恰当,反过来又造成或扩大双方在思想上、心理上的矛盾。所以,进行夫妻在家务劳动上的心理调适,是十分必要的。为此要做到:
(1)平等原则。要把家庭生活安排好,夫妻之间对家务劳动就必须取得思想上和心理上的一致。夫妻双方都应该把家务劳动看成是自己的本份,妻子不能醉心于所谓“妻管严”,丈夫也要摆脱“大男子主义”的羁绊,一句话,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应采取平等的原则,事情就好办多了。
(2)一致原则。家务劳动是没有底的: 房间可以布置了又布置,桌子可以抹了又抹,一件外衣可以一个月洗一次,也可两三天洗一次,等等,在这些问题上,夫妻间未必就那么“心有灵犀一点通” ,这就需要商量,双方经过商量取得一致意见后,照此办理,不自行其事或阳奉阴违,矛盾就少多了。
(3)分工原则。家务劳动也以各司其职为好。在自己分管的范围内,自觉地把事情干好。分工也不是半斤八两绝对平分,而应根据夫妻间不同体质、能力、生理、心理情况合理安排。例如,一般情况下,男同志体力好,家中的粗活可包给丈夫,女同志比较纤细,烹调、针线一类细活,可以归于她份下。当然分工不是分家,双方也要主动互相配合,互做帮手,这样既分工又配合,要求明确,有条不紊,彼此间也有一种支持感,不仅对提高家务劳动效率有好处,对于促进夫妻和谐相处,也有好处。
(4)宽容原则,夫妻间各自的经历、习惯、工作忙闲及家务劳动能力不同,在家务劳动中承担的数量、完成的质量肯定会有所差别,例如丈夫下班较早,理应负责晚餐,可是烹调技术不高,烧出的饭菜不可口,这时妻子怎么办?责怪吗?这将既伤感情,也会打击丈夫的积极性,因此还是以宽容为宜。
家务劳动看起来只是一个“干”的问题,其实怎么干法,大有讲究。干好了,效率高,大家心情舒畅,家庭生活愉快;干不好,事倍功半,彼此都不愉快,有时还要吵一场。所以,夫妻间对家务劳动的看法,想法和心理状态协调一致,使家务劳动这个家庭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成为夫妻和谐相处的催化剂,是一件值得深入进行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