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怎样进行视觉环境设计?

2024-01-05

    215.怎样进行视觉环境设计? : 在工厂照明标准的研究过程中,工程心理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起先只重视工作面和工件的照明强度问题,而忽略了整个操作环境各部分光线的合理关系的问题,使得视功能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并不显著。后来工程心理学家认识到,要提高夜间操作人的视功能水平和工作效率,“避免眩光”为主的光环境设计就显得非常重要。
眩光的产生是因为视野中有较亮的直接光源,或有反光性强的表面——抛光金属、玻璃板等,或视野中有对比度太强的两个区域。眩光轻则影响人的视力,使人的视觉易于疲劳,降低工作效率,重则使人暂时丧失视力,诱发事故,危及安全。为此,工程心理学家提出了以下几条进行光环境设计的方法:
(1) 限制光源亮度。普通白炽灯点燃时灯丝的亮度高达300熙提以上,而当光源亮度超过16熙提时,无论对比度如何,都会产生严重的眩光现象。所以,这时应当在白炽灯外加一乳白玻璃灯罩,借助乳白玻璃灯罩的扩散能力和它的较大的面积限制光源亮度。
(2) 采用适当的悬挂高度和必需的保护角。光源的眩光作用随它在视野中的位置而改变。光源在27°视角范围内,眩光现象特别严重; 光源在45°视角以外范围,眩光就不显著了。因此可通过提高灯的悬挂高度和采用不透明材料将光源挡住两种方法达到这一目的。所谓保护角即是指后一种方法中,灯具边沿至灯丝连续和水平线构成的角度最好为45°,至少也不低于30°。
(3) 合理布置光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眩光源布置在视线外微弱刺激区。对于反射眩光而言,可按定向反射法则,求出反射眩光区,将光源布置在这区域之外,从而避免反射眩光的出现。
(4) 适当提高环境亮度,达到合理的对比度。一般来说,工作区照明强度太高,周围环境照明强度太低,两者对比度过大,很容易产生耀眼的眩光。对此提出的布灯原则是: 工作区与直接环境之间照度之比不得大于3:1,工作区与室内较远的部位照度之比不得大于10:1。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作区施以较强的局部照明,周围环境施以较弱的漫散射照明,其效果是令人满意的。
当然,在按以上这些方法进行光环境设计时,应当考虑到不宜使光过分均匀,因为光过分均匀容易使操作者厌烦和困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