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者性生活失意的心理处方

2023-10-25
再婚者性生活失意的心理处方:再婚者性生活失意的心理处方
 
一些再婚者,由于种种的心理原因造成性生活不满意,甚至形成障碍。根据再婚者的心理特点,提出下列心理处方,供再婚具有心理失意者试
 
用。
 
1.克服怀旧心理
 
在以往的婚姻生活中,再婚者曾和前妻(夫)有过各种各样的情感经历。  
尽管现在已经离婚,但过去的情感仍记忆犹新,这种情感影响了自己的心态,也影响了对方的感情。特别在性生活时,会自然勾起与前妻(夫),性生活的回忆或留恋,因而冲淡了与新的性伙伴性生活时的性欲望,从而影响性生活的质量。
 
再婚者要努力克服与前妻(夫)停留在爱情水平上的情绪反应,及早调整心态,建立与新的性伙伴爱情水平上的情绪反应,建立与新伙伴爱情水平上的性生活,才能有效克服性生活的失调,才能使夫妻双方获得真正的性欢乐。
 
2.促进性生活的相互适应
 
每对夫妻的性生活,都有各自的特点,夫妻性生活是不断适应双方性生活特点的过程。这种适应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是需要时间和经验的。
 
一般说来需要3个月到6个月。因此再婚者要努力适应夫妻性生活,努力调整新的性生活的新节律、新习惯、新模式。不能以与前妻(夫)的性生活模式代替与新伙伴的性生活模式。
 
3.提高爱情水平
 
再婚者由于种种原因与前妻(夫)感情破裂而离婚,会在精神上留下种种不愉快的心理感受。这些情绪,有些可能压抑在潜意识里。在与新伴侣结合时,这些被压抑的欲望由于没有释放出来,但又经常发挥意识不到的作用,可能影响对新伴侣的感情。
 
因此再婚者,要努力提高与新的婚姻对象的感情。只有提高了爱情水平,双方情投意合,才有可能获得满意的性生活,才有可能提高新的性生活的质量。
 
4.调整心理期待水平
 
再婚者由于与前妻(夫)种种原因而造成离异,期望着新的婚姻对象能给予感情上的充分满足,因此可能对新的婚姻对象期待过高。新的婚姻对象可能在以前婚姻失败前后,给予各种支持、关心、爱护,留下良好的印象。而当组成新的家庭之后,发现对方并非事先想象的那么满意,甚至会以前妻(夫)的优点来与对方的缺点进行比较,因而挑剔,随之产生了对新配偶的失望和对原配偶的怀念。
 
由于对新配偶感情上的不满意,才有了新的心理冲突,影响了性欲望、性冲动与性行为。
 
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原配偶有所长有所短,新配偶也有所长有所短。不能以原配偶之长去比较新配偶之短,也不能以自己所长去评论新配偶之短。而应该努力发现新配偶之长,加强相互理解,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调整对新配偶的心理期待值。心理期待值一定要适中,不是越高越好。一般说来,期待值越高,失望值就越大;失望值越大,性生活的失意感就越大。
 
5.加强夫妻心理交流
 
不少再婚者对对方了解时间比较少,彼此缺乏深入的、长时间的思想感情的交流。因此再婚后,要充分进行心理交流,相互了解对方的人生观、价值观、性格特点、情感方式、性欲望强度、性生活满意方式等等。  
在心理交流过程中,要重视发现对方的长处。在交流中使双方的思想感情更融洽,从而提高夫妻的感情水平。这有助于消除再婚者对性行为的失落感。